一、施工合同备案上传到哪里?
施工合同已经不需要备案了,因此不用上传施工合同备案了,为了简化施工许的办理手续,住建部下发通知,决定对部分文件予以修改:取消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建设工程合同,不再需要报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取消工程方案设计招标备案,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及招标文件,不再报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删除部分文件中“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取消已经开始实施了。
二、办理建筑工程许可证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后不能不按期开工
(1)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2)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3)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施工合同备案已经不需要上传,因为施工合同备案手续已经取消了。我国对于施工许可的办理制度作出了相应的修改,对于施工备案手续、工程方案设计招标备案都已经开始实施取消,不需要再去办理这两个手续,但是施工许可证还是需要去办理,并且要满足条件才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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