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追诉期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21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89人
专家导读 未签订劳动合同追诉期的规定是:追诉期限为一年。在我国的劳动者保护的法律法规中,我国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未签订劳动合同追诉期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适用特殊时效,即该1年起算点是从劳动者离职之日起计算。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追诉期的具体的计算时间应该是从员工本人知道公司的某些行为已经侵犯到了自己权益的那一天开始计算,遇到了相关矛盾以后,具体的解决方法是在于员工本人的,有些人甚至就可以“兵不血刃”的解决当前的劳动争议,既没有伤害到和公司的和气,又维护好了自己的权益。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4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6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未签订劳动合同追诉期的规定是什么?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3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1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7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6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7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7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5****08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2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4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1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8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1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6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0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4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泰州181****805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34****660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35****881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追讨
应当细心收集以下证据:1、工卡打卡记录。2、上班的一些照片。3、企业给予的任何证明。4、工资的发放记录。5、与企业管理人员的谈话录音。6、工作中与需要本人及管理人员签名的一些文件。7、其他一切能证明本人在企业中工作的材料。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追偿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提供与工作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属市或区县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请联系单位所属仲裁机构,可登入西安市人力咨询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搜索查看“西安市各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未签订不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追求经济补偿吗?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提供与工作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属市或区县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请联系单位所属仲裁机构,可登入西安市人力咨询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搜索查看“西安市各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劳动合同法未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权利的必须的、最有效的证据,未签劳动合同,对双方而言,都有巨大风险。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未签订劳动合同,追溯期为1年还是2年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有经济补偿金,而且还可以赔偿双倍工资。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公司辞退员工如果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如果协商不一致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具体赔偿金额与劳动者工作年限有关。
除了以下情况外公司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都算是违法行为,是需要赔偿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46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追偿吗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提供与工作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属市或区县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请联系单位所属仲裁机构,可登入西安市人力咨询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搜索查看“西安市各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未签订劳动怎么认定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劳动法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在劳动法环境下,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要求用人单位立即签约,用人单位有责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未履行此义务,员工有权在工作满一个月后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追偿公司经济补偿金吗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提供与工作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属市或区县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请联系单位所属仲裁机构,可登入西安市人力咨询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搜索查看“西安市各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46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未订劳动合同怎么处理,劳动合同未订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未订劳动合同怎么处理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本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二、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如何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一)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二)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三)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四)房贷收入、缴税证明。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五)考勤卡。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六)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最好有原件。
(七)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八)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九)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十)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十
一)录音。在和用人单位交涉离职过程中,进行一下录音,以证明辞退事实的发生及单位的拒不出具辞退证明的事实。我们办理的许多案子,就利用这种证据达到了胜诉的目的。另外在以上方法都取不到证据的情况下,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经过多年的经验,从上百个案件中操作中总结出一套如何有效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运作方案,我们将针对每个劳动者的具体案情,设计出具体的索赔维权方案。为了达到索赔成功,只证明了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还远远不够,还要证明劳动者的工资,工作年限等等,这些都需要综合考虑,统筹安排,细心工作。劳动争议律师需要提醒的是在以上的证据具备的情况下,有的时候还不能说就一定会被仲裁委所采纳,还要结合对方提交的证据,利用证据规则,和诉讼技巧来达到自己的主张被或仲裁委所采纳。未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另一种是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但不管是在哪种情况下,若单位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的话,自身的利益肯定会受到影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郑州律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未签订怎样劳动仲裁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劳动合同未签订怎样劳动仲裁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未订定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未订劳动合同怎么处理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本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二、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如何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一)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二)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三)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四)房贷收入、缴税证明。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五)考勤卡。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六)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最好有原件。
(七)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八)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九)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十)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十
一)录音。在和用人单位交涉离职过程中,进行一下录音,以证明辞退事实的发生及单位的拒不出具辞退证明的事实。我们办理的许多案子,就利用这种证据达到了胜诉的目的。另外在以上方法都取不到证据的情况下,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经过多年的经验,从上百个案件中操作中总结出一套如何有效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运作方案,我们将针对每个劳动者的具体案情,设计出具体的索赔维权方案。为了达到索赔成功,只证明了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还远远不够,还要证明劳动者的工资,工作年限等等,这些都需要综合考虑,统筹安排,细心工作。劳动争议律师需要提醒的是在以上的证据具备的情况下,有的时候还不能说就一定会被仲裁委所采纳,还要结合对方提交的证据,利用证据规则,和诉讼技巧来达到自己的主张被或仲裁委所采纳。未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另一种是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但不管是在哪种情况下,若单位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的话,自身的利益肯定会受到影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郑州律师。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46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盗窃未遂追诉的标准,怎样追诉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盗窃未遂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犯罪未遂是犯罪的未完成状态,相对于犯罪既遂本身的危害是较低的,所以对于盗窃罪的犯罪未遂案件,只有在特殊情况才给予刑事处罚,即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目标,其他情况是不予刑事处罚的。 我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但是,根据《解释》 第十二条之规定,“盗窃未遂,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 (二)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那么,何为“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解释》 第六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 第三项至 第八项规定情形之 一,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二条规定的八项情形分别为: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未签订劳动合同追诉期的规定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