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的房子遭强拆应该怎么写行政诉讼状?
1、标题。写明行政起诉状。
2、首部。必须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有关情况。原告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地址等情况,由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有管辖的范围,被告栏要写明被告机关或组织的全称、地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3、正文。正文是行政起诉状的核心内容,其具体内容和写法另作论述。
4、尾部。包括附项和落款。要写明起诉人的姓名、日期,在附项中写明本诉状副本份数。
二、征地强拆的条件是什么?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三、合法房屋被违法强拆提起行政诉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状;
2、原告(包括第三人)的基本信息;
3、原告提交起诉状时应当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4、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书、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书以及证明收到上述决定书日期的证据;
5、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提交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
6、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交证据;
8、其他应当提交的证据
违法强拆案件提起行政诉讼的前提条件是,拆迁主体是行政机关,像是商业拆迁过程中房子被违法强拆的,双方对于民事赔偿标准有争议的,受害人可以向民事法院起诉,强拆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也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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