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协助执行通知有异议的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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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协助执行通知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限之内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的异议。当事人或者相关的机构如果对于协助执行通知有不同意见的,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向当地的法院提出书面的异议请求。
对协助执行通知有异议的怎么办?

一、对协助执行通知有异议的怎么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提出执行异议的条件包含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执行异议的提出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提出异议的人应是案外人。案外人即指诉讼双方当事人之外的人。在执行工作中,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提出不同意见,不能视为执行异议。

第二,执行异议应针对执行标的提出。执行标的,是指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财产权利或者行为等内容。案外人可以提出被执行的财产属于自己所有;也可以认为被执行人的作为或者不作为涉及自己的利益。但对人民法院的执行员的工作方法或者工作态度等提出的意见不属于执行异议。

第三,执行异议应在执行过程中提出。如果执行工作已经完成,案件终结,案外人有异议,只能通过新的诉讼处理,也不属于执行异议。

三、如何提出执行异议?

1、执行异议需要提交的材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1)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2)相关证据材料;

(3)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2、提出执行异议的期限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而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但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除外。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指向的执行标的执行终结之前提出;执行标的由当事人受让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

对于协助执行通知提出异议是法律赋予我国公民的正当权益之一,当事人或者涉及到的机构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来支撑自己的异议观点。法院或者相关机构将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结合实际情况来对于异议给出最终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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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出执行异议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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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请执行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与被执行人李××、张××就(20××) ×法民三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的强制执行过程中,贵院误将案外异议人的财产,当作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查封执行。现异议人依法提出执行异议。
请求事项:
立即中止执行,解除查封异议人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2014年3月18日,异议人与本案被执行人张××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张××将坐落于××市××区××乡××路以东××园××幢××单元××层××室的百分之五十的产权出售给异议人,转让价格××元。该《房屋买卖合同》经过了公证处公证,异议人交纳了相应的税费,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异议人个人的合法财产。异议人认为,法院对此财产的查封行为,严重侵害了案外异议人的合法财产权利。
综上所述,贵院将我的财产予以查封执行,明显错误。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提出异议,请立即中止对上述财产的执行,切实维护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异议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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