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确认之诉的适用范围是针对物权方面的确权,可以提起诉讼。适用本案由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对于土地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有争议的,应当由行政机关确认,而不是通过诉讼解决。因此适用物权确认纠纷案由的,主要是由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确认之外的物权的确认纠纷,多数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纠纷,也包括土地之外的动产所有权和建筑物所有权的确认纠纷。所以房屋所有权的确权可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解决。担保物权确认之诉是指就担保物权的成立、内容、归属及效力顺序等所产生的民事纠纷。
《民法典》第234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担保物权确认之诉是指就担保物权的成立、内容、归属及效力顺序等所产生的民事纠纷。
二、物权确认纠纷的种类是什么?
物权确认包括所有权确认之诉、用益物权确认之诉、还有担保物权之诉。
1、所有权确认之诉是指就所有权的成立、内容及归属所产生的民事纠纷。
2、用益物权权确认之诉是指就用益物权的成立、内容及归属所产生的民事纠纷。
3、担保物权确认之诉是指就担保物权的成立、内容、归属及效力顺序等所产生的民事纠纷。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对于土地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有争议的,应当由行政机关确认,而不是通过诉讼解决。因此适用物权确认纠纷案由的,主要是由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确认之外的物权的确认纠纷,多数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纠纷,也包括土地之外的动产所有权和建筑物所有权的确认纠纷。
在当代的社会,物权的确权主要就是包括有所有权,还有就是担保物权以及用益物权的确认,当然了,不管是哪种物权的确认,就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的确认,所以在适用范围方面的话是有明确的规定的,这一点需要弄清楚才能够向人民法院来进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