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应当不低于平时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应当不低于平时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劳动者辞职后离职前遇到法定节假日是算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公司无理由克扣工资怎么办?
1、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用人单位应当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劳动者工资;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者公休日,应当提前支付;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计发到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并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付清。
3、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入职表、求职表、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到用人单位工商注册登记的同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应当按月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私自克扣。若出现用人单位不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员工工资的情况,员工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明,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