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签合同但在试用期的,那么可以提前3天申请辞职,办理工作交接后,第三天即可离开公司。公司不批准的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试用期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合同也是正式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三、试用期合同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补偿吗?
1、企业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签订 劳动合同不及时将可能面临给予职工双倍工资的处罚。一位职工在离职前依据试用期时签订的试用合同,到仲裁提出申请要求双倍工资,但是由于他试用转正后该公 司及时和他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前的试用期限应认为包括在劳动期限内,他的请求没有获得仲裁部门的支持。
2、有劳动关系的劳动双方因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而产生分歧的行为就叫做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出现是很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所以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以及正确处理劳动争议才是公司正常发展的有力保障
劳动者入职后跟用人单位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因为劳动者个人的原因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才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的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的劳动者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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