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薪酬工龄是如何计算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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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解除劳动合同薪酬工龄的计算是从签订合同之日到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就会从用工之日起开始进行计算,如果计算经济补偿就需要按此工作的年限来进行确定。
解除劳动合同薪酬工龄是如何计算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薪酬工龄是如何计算的?

解除劳动合同工龄的计算是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至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二、工龄工资从何时开始的?

1、工龄工资=工龄×工龄工资标准,工龄即服务企业年数。

2、职工发生以下情况,其前后工龄连续计算: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6)因工负伤或者职业病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计算为连续工龄。

三、工龄应当连续计算是怎么样的?

1、因用人单位合并、兼并等原因,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时间计算。

2、因组织调动在同一集团或关联机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根据一笑计算:因工作需要,经组织决定调整工作而转移工作单位的职工,应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在新的用人单位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确定医疗期,续订劳动合同时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确定经济补偿金时,职工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时间应计算为现单位的工作时间。

3、用人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前后同一单位工作时间计算,实际上就是说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工作时间和签订劳动合同后的工作时间应合并计算;劳动合同制度实行以前,原固定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应当做为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年限。

4、合资、合作企业原中方职工同一单位工作时间计算,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由合资、合作的中方单位安排到合资、合作企业工作的中方职工,其连续工龄按在原单位工作时间和在合资、合作企业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综合上面所说的,解除劳动合同薪酬工龄就是属于工作的年限,一般在计算时就会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如果中途存在有离开的话,那么就会中断当事人工年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条款来,这样才能保障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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