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之后,不可以随意的对自己的档案进行删除和自行保管,人事一般在人事部门保存,领导干部的档案在组织部门保存。用人单位如果伙同人事(组织)部门删除了劳动者的档案,那应该是违规的操作行为,当事人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上诉解决。
劳动者辞职后,个人档案应当由用人单位转送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转送劳动部门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设区劳动保障所。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辞职后,档案必须托管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能个人保管档案。如果辞职后跨地区工作,档案可由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也可由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档案托管后,劳动者得到相应的人事服务,比如上面所提到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开具,还可以报考公务员,调进国有企事业单位等。
档案转移的方法是:由个人向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出具本人与原单位解除行政隶属关系的文件(如辞职批文),然后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手续。由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向劳动者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随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劳动者签订档案管理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劳动者辞职的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写辞职信。
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也可以再加上一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推荐合适的接班人等内容,但措辞和语气一定不能过激,以免白纸黑字上留下不利的“案底”。
第二步和主管详谈。
这是离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劳动者的离职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和支持,关键还得看这一步。在和主管详谈之前,必须准备好离职的充分理由。如果劳动者平时的工作表现还不错,或者是公司的骨干力量,那么在谈话中主管很可能会挽留劳动者,而必须用得体的语言去应对,想方设法表明立场,并坚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辞而别,那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会造成非常不良的影响。
第三步交接工作。
在和主管谈妥了具体离职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应该开始着手交接工作。在公司还没找到合适的接替者的时候,劳动者应该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而即使在接替的人来了之后,仍必须将手头的工作交接完毕才能离开公司,以尽到自己的最后一份责任。
第四步人事手续。
决定离职之后,会有一系列人事手续要办,一般来说是由原单位开出退工单,并将劳动者的档案转出。另外还有养老关系和房屋公积金等等也需要一并转移。假如劳动者已经找到了新单位,那么只要将原有的劳动关系转到新单位即可,假如是待业或者出国等等,那么就必须咨询有关部门后妥善处理,以免将来需要用到这些关系的时候发生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第五步,按正常途径来,走的时候要开离职证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时候要看求职者的离职证明的。
第六步,在辞职前,劳动者就应当做一个有心人,平日就做好业务知识管理。将每项业务的程序与必要技能,都用文字记录下来,储存在档案或电脑里,这样离职时才可以移转出去。这种做法不但有利于接替者,对离职者也有好处。任何业务或经验,若不能够加以整理、记录,很难转化成个人财富。这种积累是可以重复使用的,更是在公司内持续升迁,或取得外界机会的必备条件。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解除之后个人的人事档案不得随意删除,劳动者可以选择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也不可以选择自行保管。一般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人事档案是会直接交给当地的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保管,只有找到新工作以后,由新的单位进行调取和留存,所以,对于劳动者的档案一般都是有专门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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