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内调动属于解除劳动合同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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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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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系统内调动是不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调动一般只需要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适当的变更,但有一点是需要注意的,如果工作的调动只是在原单位对工作岗位的调动,这肯定不用解除劳动关系。不过,工作的调动如果是从总公司调动到子公司的,这就需要和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系统内调动属于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系统内调动属于解除劳动合同吗?

不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变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合同的变更的特点

第一,被变更的合同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的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而不存在变更问题。合同虽然合法,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也不存在变更的问题。

第二,被变更的合同必须尚未履行或正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已经履行完毕,合同已终止,也不存在变更的问题。

第三,合同的变更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即在主体不变的条件下,对合同某些条款的进行修改或补充。广义的合同变更,除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以外,还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即由新的主体,取代原合同的某一主体,这实质上是合同转让。合同内容的变更,是当事人之间关系的某种变动,它是本质意义上的变更,而主体的变更,则是合同某一主体与新的主体设立债权债务关系,因而,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同变更。 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在合同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之前,由于一定的原因,由当事人对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进行局部调整。这种调整,通常表现为对合同某些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标的物数量的增加或减少、交货时间的提前、延期,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改变等都可视为合同的变更。

第四,合同的变更,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法律行为,因此,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合同的变更应达成协议,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五,在一般情况下,合同的变更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原来合同的基础上达成新的协议。合同的任何内容都是经过双方协商达成的,因此,变更合同的内容须经过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未经过对方同意,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合同内容的,不仅不能对合同的另一方产生约束力,反而将构成违约行为。由于合同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所以,在协议未达成以前,原合同关系仍然有效。如果当事人对变更的约定不明确,视为未变更。

工作调动是不需要解除两者之间的这种合作关系的,唯一存在着差别的就是,在原公司的工作调动要适当的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如果因公司开办分公司,工作的调动是从总公司到分公司的,就算和分公司重新建立了劳动关系,但自己在总公司的工龄都是要一直延续到分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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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该系统职务犯罪作案的特点及手段
当前供电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及手段主要有:
1、自行施工,乘机作案。如公司下属某供电所,在架设两台变压器,需资金约7万余元,该所以小工程为由,在不向公司报告,不经公司审批情况下擅自施工,施工该项目有关负责人虚报冒领贪污1万余元。
2、虚报冒领,加价贪污。在公司基层所一些施工项目的物资采购,由所自行决定,使得个别自律性差、贪欲心大的人有机可剩,乘机加大所购物资价格,虚报冒贪污作案。
3、自行采购,收受回扣。公司下属基层所建设项目资金均是项目负责自行管帐,采购项目工程物资时又自行采购,采购或乘机收受卖方回扣,或乘机加大物资价格,采购结束后,又自行到公司核销,使得贪污贿赂极易发生。
二、犯罪的原因及存在的漏洞
一是基层单位工程项目规避审批、暗箱操作。按照电力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规定,电力公司所辖各基层单位在各项工程建设、电网改造、维修工作中,应坚持项目实施前的计划报批制度,不得进行暗箱操作,搞计划外的“地下”工程。但有关制度的执行没有落实,公司部分基层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上“无计划、不申报、无记录”等严重违反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现象时有发生,无序管理使少数人贪污受贿有可乘之机。如李某作为基层电力单位负责人,为达到谋取私利的目的,以供电所名义所在镇政府协商,为当地架设两台变压器和输电线路,工程总造价71000元,该工程在未经报请公司审批的情况下擅自施工,规避供电公司有效监督,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乘机隐瞒收入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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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内部股权转让印花税要如何缴纳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系统内部股权转让印花税的缴纳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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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买方: 涉及缴纳协议金额万分之五印花税 。
(二)纳税流程
地税局税务所负责税款的征收工作。
(三)纳税、申报资料
1、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
2、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3、股东股权转让协议;
4、股权原值凭证(或出资证明书);
5、费用凭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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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印花税缴纳的三种情况如下:
1、当公司有实际入资的资金
根据转让的金额,双方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2、当公司没有实际入资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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