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上班就签劳动合同合理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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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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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不仅合理而且合法。只要劳动者已经正式在公司上班,那么肯定就是和用人单位有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肯定就必须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要合法,并且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所以这是对劳动者权益的充分保障,肯定是合理而且合法的。
刚上班就签劳动合同合理吗?

一、刚上班就签劳动合同合理吗?

入职第一天就签合同正常。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

入职第一天一般情况下公司相关手续还没有办理完,还来不及签合同,按照法律规定是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的都是合法的。所以,并不是在入职的第一天,尚处于试用期就必须要马上签合同。只要是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双方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就行。

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试用期的开始时间,按劳动合同的约定计算;

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试用期的开始时间,应当从实际用工之日起开始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刚签合同还在在试用期多久可以提出辞职?

试用期内的员工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即可,正式员工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记住,这里是通知,而不是征求用人单位的同意,普遍存在的是很多劳动者担心用人单位不完全支付劳动报酬,认为需要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才能辞职,其实这是一个误解。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②最低工资标准的话可以在网上查询,第一不能够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用工关系之日起的1个月内,任何时候签订劳动合同都行。但要注意的是,即使双方有约定试用期,此时签订的也应当属于劳动合同,而不是试用期合同。若是双方仅仅约定试用期的,那么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期限就是劳动合同期限

所以如果劳动者一开始上班,用人单位就要和劳动者签订合同,说明这家公司还是非常靠谱的,因为一些不良单位他可能会用一些理由或者借口来拒绝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其实是对劳动者自身权益的侵害而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最终是会面临赔偿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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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加班合计一周的时间,然后我最近家里有点事,然后我想调休一下,请问加班后必须调休吗?如果可以的话,我就不用找借口了
[律师回复]
1、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企业可以实行以下三种工时制度:
标准工时制:每周工作五天每日工作八小时,
综合计算工时制:平均每月工作20.98天,每天的时间不定时,每周几天也不定,但必须每周休息一天。
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没有固定的时间,但必须每周休息一天。
后面两种工时制必须到劳动局申请备案。
按照你上面说的,你们公司应该是标准工时制。
2、加班有两种:平时每日延长工作时间叫加点,周六周日上班才叫加班。你上面没说清是27-31号是延长下班时间呢,还是碰上周六周日也全天上班?
如果是标准工时制加点的不得改为调休,是必须给加班费的。
周六周日上班的才可以调休。
如果符合调休情况的,公司有权安排你在哪天休息,如果公司没安排你调休的就应该给双倍加班费。
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综上,公司不能作废你的时间,应该按上面支付加班费,不支付的可凭你的考勤记录与劳动合同到劳动局去寻求帮助。他们会给公司去电话反映的。情节严重的劳动监察科会罚公司的款。
以上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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