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改委有行政处罚权吗?
行政处罚的种类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对行政处罚的形式有人身罚、行为罚、财产罚及申诫罚。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哪些单位有行政处罚权
有权享有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
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
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 。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
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工商、税务、土地、审计、卫生等部门。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依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他们必须在授权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超过授权法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数额的限制,该行政处罚无效。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税务所可对个体工商户及未取得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的单位、个人实施罚款数额在一千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根据行政管理的实际的需要,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以警告、五十元以下罚款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
所以通过上述的内容可以了解到相关的行政处罚的内容,以及哪些单位有行政处罚权,因此在实际生活中,不管从事什么样的行业,都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尽量避免行政处罚,不然的话,违反相关法律总会 有被发现的时候,只要发现了就会有对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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