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耕地盖房交过罚款强拆违法吗
只要是属于违规的建筑全部都要进行拆迁的。违章建筑的认定是违反法律、法规,在城市规划区内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或者是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建筑。
二、在拆迁征收领域中,违章建筑的主要类型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
2、自建房,即在现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顶、阳台自建建筑物;
3、未经批准在包括承包地、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土地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且该集体土地使用权系通过农民私自转让取得;
4、占有国有土地和在农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5、未经批准占用过道、马路边、公共绿地内、过道、人行道等搭建的固定亭棚、房屋等;
6、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违章建筑的主要表现形式
1、未经批准、无证建造且政府已出面制止,确属违章建筑的;
2、相关法律出台前已建成的建筑物,不存在合法或者违法之说,法律出台后未办证,相关政府部门也未要求办证;
3、确实无证、客观上属于违章建筑,但在建造过程中当事人主观上不知道是违法;
4、当事人建成的建筑物系违章建筑,但政府亦违法,不给办证甚至连答复都不给;
5、当事人建成的建筑物系违章建筑,但是政府默许;
6、通过受让取得他人的违章建筑;
7、棚户区;
8、政府拆迁征收时违法吊销当事人证照造成事实上的违章建筑。
四、强制拆迁程序有哪些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
当事人如果认为政府是强制拆迁违法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权益。不过属于违规的建筑,人民政府进行强拆是属于合法的,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的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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