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购房定金合同算违约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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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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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未履行购房定金合同也是算是违约,一般在签订完订金合同之后就需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是买房者不履行,那么定金就不会被退还;如果是属于卖房者违约,不仅要退还订金,而且还是属于双倍支付。
未履行购房定金合同算违约吗?

一、未履行购房定金合同算违约吗?

民法典规定,双方约定交纳定金后,如果签订了定金协议的,一方不按约定支付定金的,就算是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的特征有哪些?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综合上面所说的,未履行购房定金合同,对于违约方肯定是需要承担起违约的责任,对于承担的方式就需要按约定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如果未约定的就可以按法定的条款来进行办理,如果双方协商不好就可以收集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这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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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賠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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