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摔伤侵权责任赔偿标准是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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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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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5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在公交车上摔伤之后赔偿标准得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最起码要根据给乘客造成的损害后果确定赔偿标准,如果情况严重需要住院治疗,像医疗费的赔偿标准,是以医院的收费为准的,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得根据被侵权人的工资收入和误工时间计算。
公交车上摔伤侵权责任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公交车上摔伤侵权责任赔偿标准是多少?

公交车上摔伤侵权责任赔偿标准要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造成伤害的不同,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身损害的主要赔偿项目为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主要项目。每年7月左右,各个省份会根据本地的统计数据公布统一的标准。当事人需要根据自身的户籍情况、伤残等级家庭成员中被抚养人情况、个人收入情况、住院治疗护理情况等因素提供证据予以确定赔偿数额。

二、公交车上摔伤侵权赔偿纠纷证据种类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三、公交车上摔伤侵权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驳回起诉裁定,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起诉受理后

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4、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6、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7、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的,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本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的,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事实上,乘客在乘坐公交车的过程中摔伤,并不代表公交车驾驶员一定得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乘客自己不遵守相关规则,或者乘客之间发生争议,互相推搡的过程中摔伤的,公交车司机和公交车公司是不承担任何侵权责任的,即便公交车司机有责任,赔偿标准也不是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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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第九条可以看出,在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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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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