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无效约定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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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并不是在网上找个模板套上去就可以了,如果约定不明或者协议不规范,后面会产生很多风险。离婚协议中,这些约定是无效的:1、“净身出户”的约定。2、“一方不用支付抚养费”的约定。3、“一方结婚,孩子归另一方”的约定。4、“双方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
离婚协议中的无效约定有哪些

离婚协议中的无效约定有哪些

双方无法继续生活,如果想去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时必不可少的文书。

离婚协议书并不是在网上找个模板套上去就可以了,如果约定不明或者协议不规范,后面会产生很多风险。

律师今天要讲的是,离婚协议中,这些约定是无效的,你知道吗?

1、“净身出户”的约定

为什么把它放在首位,因为大家对这条的执念太深了,误解太深了。

有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很冲动,关于财产问题并没有细分,直接写的对方净身出户。

离婚了之后,对方反悔,又打起离婚后财产纠纷官司,这个时候法院会支持这个净身出户的约定吗?

当然不会的,即使你们办理了离婚手续,民政局盖了章,但是这个约定无效,那么,法官还是不认可的。

那对于财产该怎么约定呢?

需要写明财产有哪些,列明具体财产信息,怎么分割,如果房产需要过户,约定清楚过户时间。

2、“一方不用支付抚养费”的约定

离婚时,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形。一方说,孩子、房子都归我,我们约定你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另一方呢,也想早点摆脱婚姻,不想和对方有太多牵扯,所以就同意了。

但离婚几年后,一方以不给孩子抚养费为由起诉,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

法院会支持吗?

会的。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即使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可以不给,但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日后起诉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法官也会支持。

李晓娟律师建议,这种情况,正确的做法是,在离婚协议中最好写名房产价值,折抵多久的抚养费多少钱。这样约定,就相当于你一次性支付了抚养费,后面对方再起诉,自己可以在诉讼中处于有利地位。

3、“一方结婚,孩子归另一方”的约定

这个问题,最近也经常有人咨询我。

其中有一个女当事人咨询说,我们在协议中约定了如果男方再婚孩子抚养权就归我。现在男方真的再婚了,我可以要孩子抚养权要回来吗?

我回答她说,她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但是这个约定,法院不会认可的,因为涉及人身的约定是无效的。

4、“双方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

这个约定也是离婚协议中很常见的一大坑。

发生这种情况经常是,夫妻俩平时财产都是各用各的,在离婚的时候,男方提议就不分割了,然后在离婚协议里写下这样的约定。这样的约定会有什么风险呢?

我之前接待一个咨询就是这样,离婚时就签了这样的协议,离婚后才知道男方还有十套房没有告诉她,她这个时候觉得亏了想要起诉,但是这个约定,是无法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因为你没有办法证明,你离婚时不知道这十套房子的存在。

离婚协议在离婚的时候真的很重要,不是一个模板可以解决的,这个问题我强调了很多遍,因为很多离婚后找我打官司的当事人,都是在离婚协议上吃了大亏。

所以,我建议大家在写离婚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慎重,最好是咨询专业离婚律师或者委托律师帮忙,和你的损失相比,咨询费或者律师费真的是个很小的数字了,但它可以避免离婚后的很多争议和风险,相信对当事人来讲都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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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六种无效的约定是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离婚协议中六种无效的约定是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离婚协议的约定中,由于当事人的无效约定情形很多,但最常见的情形有以下六种:
1、约定某一方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婚姻自由权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只有没有违反婚姻法律、法规,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且这种权利不受他人干涉。因此顶泰律所在此提醒大家,如果在离婚协议中限制某一方再婚,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属无效
2、约定某一方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与婚姻一样,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每个人都享有生育与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因与他人的协商行为而受到任何限制。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禁止对方生育,就是在人为限制公民的生育权,因此这一约定在顶泰律所看来也是无效的。
3、限定某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继承权是被继承人死亡后才生效的权利,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只能由被继承人自己取消,不能由他人干涉,除非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取消某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因此,若在离婚协议中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也属违反法律规定。
4、约定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为了减少子女的生活压力,很多夫妻会在离婚时约定将共有房产赠与子女,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动产大赠与要以办理所有权变更的手续为准。因此,顶泰律所在此也提醒心系子女的父母,若只有协议却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日后任何一方反悔均会导致子女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5、约定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父母养育子女虽是天经地义,但在法律上却有时间限定,即子女18周岁以前。子女一旦满了18周岁,父母对子女的帮助属于自愿行为,不再受法律的强行制约。因此如果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某一方付子女养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上的年纪,顶泰律所认为也属无效。
6、处分自己无权处分的、别人的财产无论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只能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不得处分自己无权处分的财产。很多时候由于双方缺乏法律常识,而又为了某种目的或者补偿对方,会约定己方或对方父母等案外人的财产归对方所有。由于公民无权处分别人的财产,因此这种约定一般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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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的五种无效约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离婚协议中以下五种约定无效 :
1、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婚姻自由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人身权利。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限制再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2、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生育权也是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与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因与他人的协商行为而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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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是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开始的权利,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只能由被继承人自己取消,不能由他人干涉。
4、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又不及时过户
夫妻约定共有房产归子女所有,实为对子女的赠与。涉及不动产的赠与,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
因此,若离婚协议只约定房产赠与子女却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能导致子女日后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5、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
养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该义务有时间限定,即在子女18周岁以前,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在子女18周岁以后,若子女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出现,父母的法定义务即告解除。
在子女18周岁以后,父母对子女的帮助属于自愿行为,没有法律的强行性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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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约定在离婚协议中是无效的?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哪些约定在离婚协议中是无效的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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