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被村里忽悠,这些“空挂户”都获得了拆迁补偿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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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明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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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户口迁入集体后,参加了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并尽到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尽的义务,且在其他集体不享有土地权益,那么在该户籍地不能认定其为“空挂户”,更不能剥夺其相应土地征收的相应补偿和安置。
别被村里忽悠,这些“空挂户”都获得了拆迁补偿

拆迁,是好事也是坏事。说它好,不少人靠着拆迁致富了,说它不好,是因为也有一些人拆穷了。当然,还有一些人因为拆迁家人之间闹不愉快,搞得家庭内部矛盾重重。身为村里的“外来人”,刘女士深有感触。“在村里生活十几年了,大家平常都和和睦睦的,遇上拆迁了,村里就把我当外人看了,不给补偿”。

一句空挂户,有多少人就此失去了大笔拆迁补偿?

嫁入村里十几年,拆迁了,村里说:不给你安置,你不是村集体组织成员

刘女士去年老伴过世,但是因为一张遗嘱,刘女士在房屋拆迁时成为了不予安置对象,无法取得拆迁补偿。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情是这样的,2001年刘女士跟王先生在一起重组家庭。王先生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刘女士也共同出资3.5万,但基于双方的彼此感情信任,这笔钱没有没有留下任何凭证。

建房之后,双方领证结婚。刘女士的户口也迁到该村,共同生活一起耕种土地十几年。土地证是王先生的名字,每次村里开会也好还是其他集体活动都叫上刘女士,刘女士已经是生活在这个村里的老人儿了。

去年,王先生因病去世。在去世前他留下遗嘱,他们俩一起建的房屋给了王先生唯一的儿子也就是刘女士的继子,同时刘女士可以继续居住在里面。现在,房屋面临拆迁,拆迁办却说刘女士没有房产和宅基地属于“空挂户”,不是该集体集体组织成员,不予安置。

但是刘女士在该村生活十几年,耕种数亩土地,在原籍地也无土地和房产,到了这个村生活后,村里开大会组织等都会去参加,她不明白自己怎么就成了空挂户了呢?

名词解释:什么是空挂户?

在征地拆迁中经常说到空挂户,城市的中是指户口登记的地址是在拆迁房位置。农村集体组织中,对于在该集体既无土地也无房屋,只有户口落在那里,也被称作为“空挂户”。

其实空挂户最早是指,人们因为工作、读书、嫁娶等离开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非同一个,形成人户分离,那么户口在原地就是空挂户。

但是在征地拆迁中针对“空挂户”通过不给安置补偿,原因是这类“空挂户”既没有土地也没有房产,并且没有经常居住在该地,因此不能享有安置补偿。

拆迁律师解析:刘女士已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获得补偿

那么,刘女士真的属于不能安置的“空挂户”吗?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法》第十条规定,下列人员确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殊成员:

原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因不同原因依法丧失或自愿放弃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中的一项及其以上的;与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形成非初次婚娶(招)关系的;通过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捐交公积公益金的形式加入的;与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成员形成产权转让关系的。

第五条,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

可以明确,刘女士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特殊成员,并享有相应的权利义务,现在集体土地和房屋被征收,虽然房屋没有登记到她的名下,但是她享有集体成员资格理应获得相应的安置补偿。

这几种情况下,外嫁女有权获得农村征地补偿

“外嫁女”也常被认定为不享有土地补偿的空挂户。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出嫁的女儿不能分配土地补偿或者比儿子少分配补偿。

对于户籍没有迁出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出嫁女,是否能够获得土地征收补偿,最为关键是要拥有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5条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中,也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外嫁女想获得土地征收补偿,必须满足三个要件,是否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常住户口”,或者出嫁后在其他经济组织不享有土地相关权利,那么在原籍地享有的土地权利在承包期内不能被剥夺,这样才能确认外嫁女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进而保障出嫁女可以获得土地征收补偿。

离婚了,也不能一刀切认定为“空挂户”,也能获得补偿

跟出嫁女面临同样的情况,因为婚姻关系迁户到村集体生产、生活后离婚,户口未迁出,同时在其他地区不享有土地权益,那么在户籍地他们依然属于该村集体的集体组织成员,不能因为离婚而剥夺他们享有的土地权益,土地征收同样能获得补偿。前提是他们是农业户口,并在户籍地曾经参加生产、生活,承担过集体组织成员应尽的义务。

如上所述: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户口迁入集体后,参加了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并尽到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尽的义务,且在其他集体不享有土地权益,那么在该户籍地不能认定其为“空挂户”,更不能剥夺其相应土地征收的相应补偿和安置。

如果您在征地拆迁中,遭遇了不公平、不合理的违法征收,安置权益受到侵害,建议不要沉默,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让法律之剑,为您声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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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空挂户能获得征地补偿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空挂户可以获得征地补偿吗
农村的“空挂户”其实指的是农村的出嫁女,出嫁女的地位在农村比较特殊,因为涉及到户口变动的问题,在农村很多人都还有那种“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思想,认为女儿嫁出去了之后就是别人家的人了,那就没有资格继承父母的房子,财产和土地,要是面临拆迁的话,也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
不过出嫁女要想得到土地征收补偿就必须要满足这三个条件
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常住户口,而且在其他的经济组织不享有土地相关权利,也就是说出嫁女出嫁之后,户口还在娘家,并且在婆家也没有分配到土地,因此在娘家享有的土地权益就不能被剥夺,如果娘家有征地补偿,那出嫁女也应该享有征地补偿。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女方出嫁之后,户口迁到婆家,也享有土地相关的权利,但是后来离婚了,户口没有迁出,那这户籍所在地的土地权利不能被剥夺,也应该享有征地补偿的权利。不能够因为离婚就剥夺了这些权利。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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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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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凯诺征地拆迁律师在此为被拆迁讲解一下农村空挂户口在拆迁时能否获得补偿这一问题:r
1、判断一个人是否享有征地补偿款,关键在于他是否具有合法的村民身份rr由于社会管理的逐步开放,在一部分农村尤其是城乡结合地区的农村,外村村民、甚至城镇居民,由于投靠亲属、婚嫁、或者工作的原因,将户籍迁入农村,这种情况并不少见。然而,户籍在农村是否一定具有合法的村民身份呢答案是否定的。例如城镇居民迁入农村还保留城镇居民身份的、外村人迁入在原村还享有村民待遇的、或者采用不合法手段将户籍迁入本村的、纯粹为了工作居住原因将户籍迁入但始终不享有村民身份的,等等,都因为没有取得村民身份而无法享受征地补偿待遇。然而,也有一部分户籍人口,属于农业户性质,在外村也失去了村民身份,即使村里不认可其村民身份,依法也应视为村民,在征地工作中应当依法予以安置补偿。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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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村民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土地补偿款分配权r村委会分配土地补偿款,是以村民个人为单位予以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原告有权以此为由,以村委会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应予受理。r
4、相关法律规定。r《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9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分配。r综上所述,在我国农村空挂户籍人口是可以得到拆迁补偿的。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r在农村挂户口的不在少数,一般空挂户是指仅保留户籍,在户籍地不享有权利和义务,但是在我国农村空挂户籍人口是可以得到拆迁补偿的,一般情况下是以个人为单位进行补偿的。不过具体的还要当地政策是怎样的。r当自身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或者补偿不合理时,应及时寻求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以免错过最佳的维权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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