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情况下开庭时间会通知吗
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需要在开庭三天前通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案件,还需要在开庭三日前并社会发布开庭公告。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二、开庭前家属要做哪些准备
如果是被告家属的可以做以下准备:
1、收到起诉书副本后,围绕诉讼主张收集证据,证明原告的请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提交答辩状,对原告的诉讼主张进行反驳。
3、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代理案件。
三、开庭诉讼费用谁承担
2、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
3、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其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该当事人负担。
4、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5、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6、第一审和第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二审调解结案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第二审法院决定。
7、离婚案件的诉讼费负担,不能简单地按胜诉、败诉确定费用负担,而要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负担办法。
8、如原告胜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法院责成被告负责偿付。
9、作为当事人的公民,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开庭时间一般是由人民法院确定的,但是当事人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找人民法院进行商议。开庭并不是一定要找律师的,当事人自己可以处理问题的情况下,就可以不需要找律师,入如果想胜诉更大一些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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