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建房被征收,是否有补偿安置资格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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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明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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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私自建房在征收时可能不会给予一定的补偿。根据《县城市规划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该办法第十八条明确因历史原因形成有两处及以上房屋的拆迁对象,原则上两处及以上房屋拆迁完毕后,方可安置;否则,只对该处拆迁房屋进行补偿,不予安置。
未经批准建房被征收,是否有补偿安置资格

近日即明律师接到了这样的一个咨询,刘女士的村里进行征地拆迁,同一个院子的其他人均被安置了,到了刘女士这里却被告知没有安置资格。

为何同一个院子征地拆迁还能有不同的结果?

刘女士是被征地集体组织大王村的成员。因水厂项目建设,县政府征收了大王村的一部分土地,刘女士的宅基地在本次拆迁范围中,但县政府却以刘女士在拆迁范围外另有一处新的住房为由不予安置。刘女士表示,“确实有另外一所房子,该房屋是2008年因宅基地上的房屋年久破损,无法居住,向县政府申请原拆原建、迁建,均被拒绝审批也未告知拒绝理由。

因为丈夫已经去世,原宅基地及房屋是和丈夫的兄弟在一个院子内,我们相处的也并不愉快,于是我就带着孩子在原宅基地外另建造了一处房屋居住。房屋建成后,也去找过县政府对新建房屋进行签字确认,被拒绝。之后,我又多次向县政府请求对新建房屋进行产权确权登记,但至今仍未得到相关部门的确认。因此我至今为止仅有一处宅基地,也就是原先破损房屋的老宅基地,是由于历史原因导致我的宅基地和房屋各在一处。”

但是县政府对刘女士的说辞却不认可,县政府认为刘女士有两处宅基地,其中老宅基地在拆迁范围内,宅基地内的房屋,因长期无人管理和居住,早已垮塌;另外一处为刘女士于2008年新建的一处房屋,该处房屋不在征收范围内。

根据《县城市规划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该办法第十八条明确因历史原因形成有两处及以上房屋的拆迁对象,原则上两处及以上房屋拆迁完毕后,方可安置;否则,只对该处拆迁房屋进行补偿,不予安置。刘女士存在两处宅基地,其中老宅基地位于征收范围内,但是老宅基地上的房屋早已垮塌也不得享受房屋补偿;另外一处房屋未在征收范围内,未被拆迁,不得享受房屋补偿,也不得享受安置。故刘女士不属于拆迁安置对象,不应享受拆迁安置。

刘女士能否得到安置呢?

刘女士的老宅基地属于此次征地范围,刘女士虽然在征地拆迁范围外修建了一处房屋,但该处房屋的修建未得到相关部门审核批准,亦未取得该处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县政府辩称刘女士存在两处宅基地,与事实不符,故县政府认定刘女士不属于征收项目的拆迁安置对象,不应该享受拆迁安置的理由,无事实根据。因此,县政府作为涉案被征收土地的征地及征地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应依法履行征地补偿安置职责,应对刘女士作出补偿安置决定。

即明律师在此提醒各位读者朋友们,千万不要向刘女士这样,未经批准私自建房。当遇到刘女士这样被政府拒绝批准建房,政府又拿不出拒绝理由时,我们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裁定,或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必要时可以请专业的律师团队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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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属于违章建筑
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义,各地方政府则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
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从表面上看违章建筑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上说,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例如:在住宅楼间公共场地搭建自己的仓库。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例如:一家酒店原本规定建设40层,但是开发商却擅自决定将其建设成45层。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例如:一家医院申请建设一幢7层高的住院部,但是建成以后却是7层高的员工家属楼。
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例如:物业公司说为了修缮房屋给工人搭建了一个房子,但事后却将其改建成一家小超市经营。
二、违章建筑拆迁时能否获得补偿
在违章建筑拆迁补偿问题上,应当区分建筑和建筑使用的材料,建筑和建筑范围内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建筑和建筑内的财产,拆迁补偿款和拆迁补助费,拆迁补偿和拆迁赔偿等。
首先,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使用的材料。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但是,不能据此认为,拆除违法建筑使用的材料,拆迁人也不需要补偿。事实上,某些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从价值上来说是可以存在的,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享有合法的财产权。
其次,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如果违章建筑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即使在拆迁时不就拆除违章建筑本身补偿违章建筑人,也必须考虑土地使用权对违章建筑人的财产利益。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划拨方式得来的,拆迁人可以不补偿使用该土地的违章建筑人;但是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方式得来,违法建筑人缴足了土地出让金,但出让年限还未到期时,拆迁人应当就拆除违章建筑给违章建筑人造成的土地使用收益的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再次,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内的财产。违章建筑内的财产可以于违章建筑存在,系违章建筑人的合法财产,依法应当受到保护。拆迁人在拆除违章建筑的过程中,不得侵犯违章建筑人的违章建筑内的合法财产权益,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最后,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拆迁补偿款、拆迁补助费和拆迁赔偿费。虽然我国《城市拆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但是这只能说明违章建筑人不能获得拆迁补偿款,拆迁人仍要依法向违章建筑人支付拆迁补助费。拆迁补助费包括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其它费用。拆迁人不得因违章建筑拒绝向违章建筑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费拆迁补助费的请求。如果由于拆迁程序和手段违法,侵害了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依法赔偿损失,即拆迁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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