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有头无尾如何办

最新修订 | 202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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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明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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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方下发了拆迁公告,当事人的商铺处于拆迁范围,相关部门对商铺执行了停水停电,商铺因而停业。征收方的行政行为和商铺停业有着直接联系,因此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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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拆迁11年,最后不拆了,征收方被判赔偿560万停业损失

上千平商铺因拆迁停业11年,后被告知“不拆了”,业主:赔我租金损失

拆迁还能虎头蛇尾?当初说好要拆迁我的商铺,也下发了征收公告,铺面也早就停水停电了,但是还没拆到我家来,拆迁就停止了,并且一停就是11年,商铺一直无法营业,所遭受的租金损失能不能找征收方赔偿?这是沈阳当事人吴孝平遭遇的拆迁困惑。

上千平商铺因拆迁停业11年,后被告知“不拆了”,业主:赔我租金损失

吴孝平拥有两处商用房,面积合计约1100余平,一个月租金就有5万余元,一年就高达50余万。2004年,铁西区政府发布拆迁公告,吴孝平的商铺位于拆迁范围。但直到当地征收方都没有拆除他的商铺,反而是中止了拆迁。

11年间,商铺一直处于停水停电停业、闲置待拆除状态,无法用于出租。吴孝平测算,停业11年,自己商铺的租金损失累计高达560余万元。

他向征收方提出了赔偿请求,但征收方以租金损失证据不足为由拒绝了其请求。

征收方拒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赔偿租金560万

吴孝平将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列为被告,请求法院裁判区政府赔偿其损失。从一审二审再到走上最高人民法院,法院最终确认征收方的行政行为给当事人带来了停业损失,负有赔偿责任;支持了当事人的诉求,判定沈阳市铁西区政府赔偿吴孝平商铺损失560余万。

读案例学知识:拆着拆着不拆了,不能免除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可能有的人还在想,为什么明明征收方没有拆除房屋,还要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呢?即明律师提醒大家,征收拆迁属于政府的行政行为,当行政行为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失,那么都是可以要求进行赔偿的。

本案中,征收方下发了拆迁公告,当事人的商铺处于拆迁范围,相关部门对商铺执行了停水停电,商铺因而停业。征收方的行政行为和商铺停业有着直接联系。直到2015年征收方才明确停止了拆迁,但商铺停业11年的租金损失,显然是和征收方的行政行为是有必然关系的。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驶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因此,拆迁虽然没有完成,但拆迁启动的系列行为已经实质上造成了当事人商铺的停业,造成了长达11年的租金损失。当事人要求赔偿租金损失的事由是合理的。

注意:征收前期,“拆着拆着不拆了?”的说辞不可信

在拆迁实践当中,也有一些被征收人反映,在征收前期阶段,由于补偿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征收工作人员放话说,“再不签字,就不拆你家了,你一分钱也得不到”。

有的当事人一听这句话,就信以为真,害怕真的不拆迁了。在征收方稍微提高一些补偿后,就匆匆签了协议,放弃了自己原有的补偿主张。

即明拆迁律师提醒各位被征收人:征收前期阶段,工作人员说不拆你家,这只是征收方压低补偿的预设圈套,不足为信。

因为,一个征收项目不是说停就停的,一个项目从立项、规划、上报到审批、启动,要走一整套流程,基本上涉及到用地的项目都要经过省一级批准。而且拆迁红线范围一经划定,也就确定了具体的拆迁地块及房屋。这可不是普通工作人员一句话,说停就停、说改就改的。

退一步来说,咱们还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来查证拆迁范围。只要确认了自己的房屋在拆迁范围内,那么大可放心,好好和拆迁方谈出合理补偿。补偿谈不下来,还可依法维权,争取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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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人头费要怎样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拆迁人头费怎么算
人头费跟户口联系在一起的,如户口没有迁移的话,人头费不享有。
房屋拆迁程序:
(一)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房屋的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向社会公布。
(三)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实施拆迁: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双方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办理证据公证。
2、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申请人民先予执行。
房屋拆迁费的计算标准是如何形成的?房屋拆迁费实属一种货币的补偿方式,因此具有以下三种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根据房地产市场价格或专业的估价机构,对拆迁的该套房屋进行房产估价。在估价过程中,遵照估价原则,按照估价流程,选用适合该套房屋的估价方式,综合各种因素进行专业和严谨的估价。
2.商品房交易均价:相关部门会调查每个季度,与拆迁房屋在同一区域、同一房屋类型的住宅商品房的平均成交价格,以此平均标准衡量被拆迁房屋的价格。
3.重置价:专业的估价机构会采用估价当时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比如:房屋设计、房屋建设、人工费用等),重新建造出一个与被拆迁房屋相似度极高的全新的建筑物,以此模拟被拆迁房屋进行估价,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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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有头无尾该咋办?最高法:造成的损失照样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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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汕头的房子拆迁该如何赔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被征收固定资产价值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是因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临时安置费,是指动迁的和异地安置的,过度期间产生的费用。
(三)是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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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遇到烂尾楼如何办?
拆迁遇到烂尾楼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而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拆迁的话,那么应当采取公平合理的补偿的措施。拆迁遇到烂尾楼如何办,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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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的房子拆迁应该如何赔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被征收固定资产价值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是因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临时安置费,是指动迁的和异地安置的,过度期间产生的费用。
(三)是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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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拆迁没有经过户主同意强行拆迁,去问拆迁办为什么拆我的房子,这么耍无赖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如果你产的情况中没有这一程序,应非法征地。对于非法征地的,可根据以下规定向县级以上政府举报。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如果是合法征地,其补偿按以下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如果不符合以上规定,可向县级以上政府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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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母娘家拆迁,拆迁费是按人头分的,孩子是跟我姓的,户口上在丈母娘家这样能分到拆迁费吗能分到拆迁费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分情况而定:
首先,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财产就属于个人财产。不管是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还是诉讼离婚(去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后,只要对财产分割没有异议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或判决的离婚财产分割就属于有法律效力的,没有欺诈、胁迫、对方转移隐匿财产行为的,离婚财产分割就属于确定的分割。确定了房产归属后,我们再来看房屋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是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因此,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拆迁房屋的补偿,获得的拆迁补偿款是对被拆迁人的经济补偿,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按照上面的分析,离婚后的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而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房屋所有人(房主),因拆迁造成的损害给予的经济补偿。因此,离婚分割财产时,未获得房产的,离婚后房屋拆迁获得的补偿也没有权利请求分割。综上所述,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对于离婚时未分得房产的一方没有补偿。离婚后获得的房屋拆迁补偿属于房屋产权一方所有,不得要求重新分割。以上就是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的部分分析,对于户口未迁出的,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还有没有份,具体还是要看房屋拆迁的政策规定。
1、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屋拆迁补偿款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2、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3、先提出离婚不影响你分配共同财产的权利,不会因此而少分共同财产;
4、房产证上只有对方的名字,只要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就是共同财产,只有对方名字不影响分配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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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母娘家拆迁,拆迁费是按人头分的,孩子是跟我姓的,户口上在丈母娘家这样能分到拆迁费吗能分到拆迁费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分情况而定:
首先,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财产就属于个人财产。不管是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还是诉讼离婚(去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后,只要对财产分割没有异议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或判决的离婚财产分割就属于有法律效力的,没有欺诈、胁迫、对方转移隐匿财产行为的,离婚财产分割就属于确定的分割。确定了房产归属后,我们再来看房屋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是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因此,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拆迁房屋的补偿,获得的拆迁补偿款是对被拆迁人的经济补偿,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按照上面的分析,离婚后的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而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房屋所有人(房主),因拆迁造成的损害给予的经济补偿。因此,离婚分割财产时,未获得房产的,离婚后房屋拆迁获得的补偿也没有权利请求分割。综上所述,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对于离婚时未分得房产的一方没有补偿。离婚后获得的房屋拆迁补偿属于房屋产权一方所有,不得要求重新分割。以上就是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的部分分析,对于户口未迁出的,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还有没有份,具体还是要看房屋拆迁的政策规定。
1、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屋拆迁补偿款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2、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3、先提出离婚不影响你分配共同财产的权利,不会因此而少分共同财产;
4、房产证上只有对方的名字,只要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就是共同财产,只有对方名字不影响分配共同财产;
丈母娘家拆迁,拆迁费是按人头分的,孩子是跟我姓的,户口上在丈母娘家这样能分到拆迁费吗能分到拆迁费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分情况而定:
首先,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财产就属于个人财产。不管是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还是诉讼离婚(去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后,只要对财产分割没有异议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或判决的离婚财产分割就属于有法律效力的,没有欺诈、胁迫、对方转移隐匿财产行为的,离婚财产分割就属于确定的分割。确定了房产归属后,我们再来看房屋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是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因此,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拆迁房屋的补偿,获得的拆迁补偿款是对被拆迁人的经济补偿,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按照上面的分析,离婚后的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而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房屋所有人(房主),因拆迁造成的损害给予的经济补偿。因此,离婚分割财产时,未获得房产的,离婚后房屋拆迁获得的补偿也没有权利请求分割。综上所述,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对于离婚时未分得房产的一方没有补偿。离婚后获得的房屋拆迁补偿属于房屋产权一方所有,不得要求重新分割。以上就是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的部分分析,对于户口未迁出的,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还有没有份,具体还是要看房屋拆迁的政策规定。
1、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屋拆迁补偿款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2、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3、先提出离婚不影响你分配共同财产的权利,不会因此而少分共同财产;
4、房产证上只有对方的名字,只要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就是共同财产,只有对方名字不影响分配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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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财产就属于个人财产。不管是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还是诉讼离婚(去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后,只要对财产分割没有异议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或判决的离婚财产分割就属于有法律效力的,没有欺诈、胁迫、对方转移隐匿财产行为的,离婚财产分割就属于确定的分割。确定了房产归属后,我们再来看房屋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是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因此,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拆迁房屋的补偿,获得的拆迁补偿款是对被拆迁人的经济补偿,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按照上面的分析,离婚后的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而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房屋所有人(房主),因拆迁造成的损害给予的经济补偿。因此,离婚分割财产时,未获得房产的,离婚后房屋拆迁获得的补偿也没有权利请求分割。综上所述,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对于离婚时未分得房产的一方没有补偿。离婚后获得的房屋拆迁补偿属于房屋产权一方所有,不得要求重新分割。以上就是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的部分分析,对于户口未迁出的,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还有没有份,具体还是要看房屋拆迁的政策规定。
1、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屋拆迁补偿款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2、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3、先提出离婚不影响你分配共同财产的权利,不会因此而少分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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