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退休人员能否认定劳动关系?

最新修订 |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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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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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特殊工种的员工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领取退休金后,不能认定劳动关系,只能认定劳务关系,员工享受退休金之后,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并且丧失了劳动者的资格,因此与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特殊工种退休人员能否认定劳动关系?

一、特殊工种退休人员能否认定劳动关系?

特殊工种退休人员不能认定劳动关系。特殊工种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丧失劳动者资格。

特殊工种人员退休后,不属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如果特殊工种的退休人员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则其与单位的关系不能认定劳动关系。领取养老金的特殊工种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并且丧失劳动者的资格。

二、员工领取退休金需要哪些条件?

1、达到退休的年龄

正常退休: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管理岗)年55周岁。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

因病提前退休:男职工年满50周岁以上、女职工年满45周岁以上。

2、达到缴费年限

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如果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是缴费没有满15年,可以延长缴费直到满15年,就能开始享受养老待遇。

所以对于一般人来说,只要缴满累计满15年,且到了退休的年龄(延迟退休的政策尚在研究中),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了。

特殊工种人员退休后不能认定劳动关系,领取养老金需要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男职工要年满60周岁,女职工要年满50周岁,女干部要年满55周岁。除此之外,还要达到法律上规定的缴费年限,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符合这样的条件,才能领按月领取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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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退休有哪些
特殊工种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等十七项作业及其他对身体健康有危害的工作。从事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可提前五年退休,但需满足在相应环境中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件;井下及高温工作者需连续工作满九年,其他有害健康工作者累积工作满八年即可申请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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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特殊工种可以享受特殊工种退休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一、特殊工种的确认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首先应当明确职工从事的岗位是否属于国家认可的特殊工种。这是解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退休的首要问题。   
1、特殊工种的范围。从事哪些岗位工种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职工的范围,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本市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殊繁重体力劳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的范围,可依照国家有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条件和待遇,办理退休手续。   
2、特殊工种确认的原则。根据我国的习惯做法,特殊工种一般由劳动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二、特殊工种的退休条件凡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退休的年龄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的年限是: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15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人员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5年,按本市城镇养老、医疗办法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实际缴费满5年是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在本市城镇单位缴费且记入个人帐户的缴费年限与参加个体工商户及其帮个工或自由职业养老、医疗保险后的缴费年限之和)。   
3、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必须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另外,职工从事多个特殊工种的,可将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相加计算,但是在决定退休条件时应根据这几个特殊工种要求从事工作年限最长的一种来确定。   
三、特殊工种退休的审批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可享受优惠的退休年龄和待遇,所以,特殊工种职工退休一般实行更严格的审批程序:   
1、用人单位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被确认有特殊工种的用人单位,在为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申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前,必须按照从严掌握的原则,根据具体条件和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当经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社保中心同意后实施。   
2、职工退休应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用人单位为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一般由用人单位填写《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然后,将审批表上报主管部门审核,经所在区、县社保中心复审后,最后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批准后,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退休待遇。   
3、特殊工种退休的责任。为制止少数用人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对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经有关部门查实确有虚报行为的,区、县社保中心有权将违反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退回原单位,由原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管理,并按规定追回已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全部养老金。
办理特殊工种退休需耍特殊工种证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一、特殊工种的确认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首先应当明确职工从事的岗位是否属于国家认可的特殊工种。这是解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退休的首要问题。   
1、特殊工种的范围。从事哪些岗位工种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职工的范围,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本市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殊繁重体力劳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的范围,可依照国家有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条件和待遇,办理退休手续。   
2、特殊工种确认的原则。根据我国的习惯做法,特殊工种一般由劳动行政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二、特殊工种的退休条件凡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退休的年龄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的年限是: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15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人员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5年,按本市城镇养老、医疗办法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实际缴费满5年是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在本市城镇单位缴费且记入个人帐户的缴费年限与参加个体工商户及其帮个工或自由职业养老、医疗保险后的缴费年限之和)。   
3、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必须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另外,职工从事多个特殊工种的,可将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相加计算,但是在决定退休条件时应根据这几个特殊工种要求从事工作年限最长的一种来确定。   
三、特殊工种退休的审批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可享受优惠的退休年龄和待遇,所以,特殊工种职工退休一般实行更严格的审批程序:   
1、用人单位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被确认有特殊工种的用人单位,在为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申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前,必须按照从严掌握的原则,根据具体条件和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当经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社保中心同意后实施。   
2、职工退休应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用人单位为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一般由用人单位填写《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然后,将审批表上报主管部门审核,经所在区、县社保中心复审后,最后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批准后,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退休待遇。   
3、特殊工种退休的责任。为制止少数用人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对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经有关部门查实确有虚报行为的,区、县社保中心有权将违反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退回原单位,由原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管理,并按规定追回已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全部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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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凡要求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每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理由、工种岗位、具体从业期限及原始资料结合个人档案进行审核。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于每月20前将当月公示无异议的提前退休的名册及个人档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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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特殊工种是什么,特殊工种退休年龄是多少
[律师回复] 司机就是一种特殊工种,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但以往按国家规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只在国有企业及城镇集体中实行,部分国有企业及城镇集体企业改制为私企、外企及其他类型的企业后,在改制后的企业从事特殊工种时间如何认定成了空白。为此,近日省劳动保障部门出台了“过渡性办法”,规定私企、外企特殊工种年限认定改制5年内从事时间可与改制前合并计算。  按规定,国有及城镇集体企业改制为私有、民营或非国有控股企业后,职工自改制之日起5年内所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可与改制前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合并计算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年限,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可办理提前退休。与国有或城镇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以个体经营或以其他形式灵活就业后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工作时间,不再作为提前退休的工作年限。  达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但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由于单位留用或本人原因未及时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以实际办理退休手续的时间为正式退休时间,其基本养老金标准按退休当期的计发办法核定。  对确实从事特殊工种,但由于职工档案记载不清造成特殊工种无法认定的,应当由参保人员所在企业负责。对于本意见下发前正常生产企业的参保人员,确实从事过特殊工种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原始档案殊工种情况记载不清的,企业及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职工历年工资表、出勤表、特殊津贴费补助表等相关原始有效材料为其建立健全特殊工种档案。参保人员达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时,档案记载情况与工资表、出勤表等相关材料相吻合,并经过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确定其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  另外,目前各行业企业所执行的特殊工种名录,为1998年以前原劳动部会同卫生部、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确定的。各地特殊工种目录要严格按照该目录执行。不同行业内的企业之间不能参照执行。国家已经明确的一些行业的特有工种也不能参照特殊工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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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特殊工种退休目录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化工特殊工种退休目录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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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特殊工种退休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仅限于工作条件与职工相同且跟班作业的班组长,或达不到规定年限的。 (二)必须是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 (五)对从事特殊工种基层干部的界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的条件) (一)工种必须按原劳动部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 一、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三)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于每月20前将当月公示无异议的提前退休的名册及个人档案、个人补充的辅助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市人社局审批。 (四)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料的认定 (一)特殊工种退休审批以职工档案为审批资料,实行每月审批一次,从审批的次月起计发基本养老金。 (五)县人社局对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在市局审批的次月10日前将个人档案退还给原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并简要说明不符合的理由。 (六)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应在十日内将审批情况及不符合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工种岗位、具体从业期限及原始资料结合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并对要求办理提前退休人员的年龄、工种。三,已明确规定可以比照其他行业特殊工种执行的,可比照执行;否则;从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的。 (三)职工档案内对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情况有原始记录、劳动条件、专业性质与其他行业相同的工种。 (四)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审批全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不能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三)职工档案中没有从事特殊工种记录、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不得比照执行其他行业的特殊工种,每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工种名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办理程序 (一)凡要求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通过后来补办的证明材料,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经国家原劳动部同意、工作岗位、从事工种等。 (二)职工档案中从事特殊工种原始记载资料不全,如果原行业主管部、委下发文件时、具体从业期限及能证明所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资料。 (二)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理由,不能作为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依据,以职工档案的原始记载审核认定职工的出生时间特殊工种退休一般要求提前三个月提交申请,到法定退休年龄没有问题就会办下来了,不会误了法定日期。 (四)对于工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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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河北省特殊工种退休2019年新规定,脱离特殊工种岗位5年,还可以按特殊工种退休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达到法定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可以按特殊工种退休。
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并不是要求劳动者一直在特殊工作岗位工作,只要在整个工作年限中,达到法定的特殊工作工作年限,无论之后离开岗位多久,均可以按特殊工种退休。我国法律规定的特殊工作年限是: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
2、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8号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
(四)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和审批工作。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每年要向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报送特殊工种名录、实际用工人数及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名册及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名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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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特殊工种如何办理退休?!我从2012年3月19日有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一家国有企业从事有毒有害工作至2015年12月,2016年转为国有企业正式职工至今,我到今年10月份就年满55周岁,能不能办理特殊工种退休?!劳务派遣那段时间能不能认定为特殊工种?!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国企改制为民营企业的,原国企职工改制前后从事特殊工种年限,可以合并计算,达到法定特殊工种年限的,可以按照特殊工种年龄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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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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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和审批工作。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每年要向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报送特殊工种名录、实际用工人数及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名册及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名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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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退休工龄计算
关于特殊工种退休工龄的计算:必须是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的。职工档案内对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情况有原始记录。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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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煤矿特殊工种,离开特殊工种五年还能不能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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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并不是要求劳动者一直在特殊工作岗位工作,只要在整个工作年限中,达到法定的特殊工作工作年限,无论之后离开岗位多久,均可以按特殊工种退休。我国法律规定的特殊工作年限是: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
2、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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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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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和审批工作。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每年要向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报送特殊工种名录、实际用工人数及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名册及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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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殊工种?特殊工种是特殊工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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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殊工种的确认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首先应当明确职工从事的岗位是否属于国家认可的特殊工种。这是解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退休的首要问题。   
1、特殊工种的范围。从事哪些岗位工种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职工的范围,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本市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殊繁重体力劳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的范围,可依照国家有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条件和待遇,办理退休手续。   
2、特殊工种确认的原则。根据我国的习惯做法,特殊工种一般由劳动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二、特殊工种的退休条件凡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退休的年龄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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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必须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另外,职工从事多个特殊工种的,可将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相加计算,但是在决定退休条件时应根据这几个特殊工种要求从事工作年限最长的一种来确定。   
三、特殊工种退休的审批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可享受优惠的退休年龄和待遇,所以,特殊工种职工退休一般实行更严格的审批程序:   
1、用人单位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被确认有特殊工种的用人单位,在为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申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前,必须按照从严掌握的原则,根据具体条件和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当经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社保中心同意后实施。   
2、职工退休应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用人单位为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一般由用人单位填写《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然后,将审批表上报主管部门审核,经所在区、县社保中心复审后,最后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批准后,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退休待遇。   
3、特殊工种退休的责任。为制止少数用人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对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经有关部门查实确有虚报行为的,区、县社保中心有权将违反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退回原单位,由原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管理,并按规定追回已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全部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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