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房屋拿补偿款,征收方叫你拿证再说的行为违法的

最新修订 |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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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在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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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祖上留下来的房屋这种情况在城里比较多,五六十年代的时候流传下来,即使没有证件,但是也是合法的房屋,拆迁的时候也可以拿到与有证房同等的补偿。2、农村的房屋最开始农村建房管理较松,对产权这方面也没有管理到位,因此农村有很多无证房,不过只要村集体综合判定房子是合法的,那么在拆迁的时候依旧可以拿到全额补偿。
这样的房屋拿补偿款,征收方叫你拿证再说的行为违法的

在农村,土地使用人或者实际使用人没有土地权属证书的情况非常普遍。

在现有法律制度下,无证房屋在面临拆迁时是否获得补偿,以及如何获得有效合理的拆迁补偿是大家共同关注的话题。

而在实际拆迁中,拆迁方经常替换概念,将无证房屋认定为违章建筑进行非法强拆。

无证建筑是否就是违章建筑,无证建筑进行拆迁时是否可以获得补偿?今天在明律师将从专业的角度为大家讲解这个问题。

一、什么是无证房屋?

无证房屋是日常民众常用的一个词语,一般指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无证房并非法律概念,其本身含义不明,外延比较模糊,究竟什么是无证房并没有标准答案。

二、无证建筑和违章建筑能否划等号?

违章建筑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在城市规划区内,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或者是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建筑。

是国土、规划、城管等部门在行使城市管理职能的过程中,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的行政处罚

其实在农村地区,拆迁方经常以没有宅基地证,建房证为由将被拆迁人的房子认定为违章建筑进行拆强拆,实际上这种做法是于法无据的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在合法获得的宅基地上建房,不属于违章建筑。

农村居民建造住宅,只要要经乡镇政府审核,并经县级政府批准后,就算没有宅基地证,建房证也不能认定为违章建筑。

三、违章建筑认定有严格要求在我国城中村或旧城区,存在大量因历史原因未依法办理产权登记或依法未办理审批许可手续的建筑,对征收范围内的此类建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由此可知,违法建筑的认定主体、认定程序都有严格的要求。

从主体到程序,再到认定的法律依据都是需要进行严格适用的。

从主体方面讲,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才有对违章建筑认定和处罚权。

其次,拆除违章建筑也是要有严格的程序的,但是不少被拆迁人越过了法定程序,未经通知直接进行拆除明显是违法的。

违章建筑的确认标准并不是由任意机关和个人确认,而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即:⑴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⑵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⑶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⑷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⑸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四、可以获得全额补偿的情况:

1、祖上留下来的房屋这种情况在城里比较多,五六十年代的时候流传下来,即使没有证件,但是也是合法的房屋,拆迁的时候也可以拿到与有证房同等的补偿。

2、农村的房屋最开始农村建房管理较松,对产权这方面也没有管理到位,因此农村有很多无证房,不过只要村集体综合判定房子是合法的,那么在拆迁的时候依旧可以拿到全额补偿。

3、城市中的农建房城乡一体化发展较为迅速,期间不乏有些问题,像农建房这种情况再寻常不过了。

因此只要是依法建房子的,即使没有产权证明,也可以按照正常标准给予补偿。

4、历史遗存的房屋就是在法律和登记制度还没有成型之前的房屋建设,近的也就是在九十年代的,因此没有证明,国家给予这个时间之前的房屋补贴,和有证的补贴标准是一样的。

以上无证建筑的情况非常普遍,法院将行政诉讼视为“烫手山芋”,但凡能够不进行实体审查就一律从程序上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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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般在1%-1‰之间约定;违约金按房价款的总额计算;消费者没有损失不能成为开发商免责理由;
二、约定的逾期交房违约金都要依约支付,除非开发商存在免责事由,如地震、战争等这些由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并及时履行了告知义务,则可以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如果对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如何计算没有作出明确的约定,就应当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买受人所购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依照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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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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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估办法》规定出具正式报告后应当送达给被征收人。我国采用的是送达主义,即文件送达给当事人后才对其产生法律效力,不送达不生效。不公示、不送达也剥夺了被征收人的异议权。违反法定程序、侵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评估报告不具有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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