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行政主体是否有效?

最新修订 | 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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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法院判决行政主体是有效的,当事人可以在上诉期内上诉。在行政诉讼中对法院的判决结果是可以上诉的,行政相对人和行政单位都有上诉的权利,在法定时间内提出上诉,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的话,应该在15天之内向上级法院递交行政上诉状。
法院判决行政主体是否有效?

一、法院判决行政主体是否有效?

有效,行政诉讼作出一审判决的,过了上诉期没有提起上诉的,判决书就会生效,而上诉期是收到判决收后15天,如果是二审判决书的,自作出后生效。因此,行政诉讼一审判决,在没有上诉的情况下,在收到判决书后的15天就会生效。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行政诉讼第一审证明对象

由于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以及再审程序的不同,行政诉讼证明对象也相应地有所不同。

当第一审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应当查明下列案件事实:

(1)本院对本案是否依法享有审判权和管辖权。经查,如果该案件不属行政 审判的范围,则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移交有关机关处理;如果该案件不属本院管辖,则应将案件移送给对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

(2)起诉人和被诉行政机关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起诉人和被诉行政机关的姓名或名称、住址或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3)行政机关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查明的事实,这实际上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合法性的前提之一;如果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查明应当查明的事实,它所实施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极易遭到质疑。

(4)行政争议是否经过行政复议以及行政复议的基本情况。对于某些行政争议来说,必须依法经过行政复议后才可进入行政诉讼,若其未经过行政复议却直接被提起诉讼,法院会不予受理。

(5)起诉是否超过法定期限。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若超过规定期限起诉,法院会不予受理,但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期限。

(6)审判人员是否应该回避。依据法律规定,当审判人员遇有法定回避情形时,应该主动或依申请回避,否则可能影响案件审理的公正性。

(7)法院认为需要查明的其它案件事实,这可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上述内容既是第一审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应查明的案件事实,也是行政诉讼的第一审证明对象,行政 审判中应切实遵照执行。

行政诉讼案件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自立案至做出第一审判决的诉讼程序,第一审程序是所有行政案件必经的基本程序,第一审程序也成为行政判决的基础程序。当事人对行政诉讼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上诉,否则一审判决就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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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在外企上班,每个月工资都不错,但是自从去年开始工资逐渐减少,与劳动合同上的相违背,在法院告发,结果公司不愿意赔偿。于是到了就进行行政复议,朋友说不具备申请资格,想知道行政复议决定书主体资格,有什么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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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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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范围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村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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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复议法》第8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不服,不能依照本法申请复议,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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