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路上自己摔倒的算不算工伤

最新修订 |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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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员工路上自己摔伤的这种情形不属于工伤,因为受伤的原因和工作无关,《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了工伤认定的标准,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在工作时间前后,从事跟工作相关的事项受到伤害的,才能被认定成工伤。
员工路上自己摔倒的算不算工伤

一、员工路上自己摔倒的算不算工伤?

员工路上自己摔倒的不算工伤,工伤认定的标准是: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因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工伤认定的流程有哪些?

1、当事人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三、工伤事故中停止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劳动关系中法律制度也是充分保障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的,不可能员工只要受伤就能享受工伤待遇,事实上,就算员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伤的,是否属于工伤需要根据受伤的原因分析,比如员工打架斗殴、有自杀行为的,都不能被认定成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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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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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不算工伤的,因为这个是自己摔倒的,如果是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那就算,具体规定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扩展资料: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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