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六个月宽限期是合法的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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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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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司法拍卖六个月宽限期是合法的,按照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在进行司法拍卖的时候,如果存在一些特殊的状况的话,是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的。当然了,如果存在悔拍相关的情况,人民法院不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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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法拍卖六个月宽限期是合法的吗?

司法拍卖六个月宽限期是合法的,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竞拍人参考司法拍卖后,竞拍得标的物的,如果出现悔拍情形的,法院不退还保证金,并且将标的物重新拍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二、司法拍卖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司法拍卖房屋中的法律风险:

第一大风险

房屋原所有权人的身份背景。大家都知道,司法拍卖房屋基本是由于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而被债权人起诉,查封抵押房产,最终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当前大部分是由于投资失败。

第二大风险

户口问题,房屋虽然被拍下了,但是原房主的户口却无法迁出。

第三大风险

长期租赁的法律风险。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如果租赁在前、抵押在后的,拍卖成交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有些恶意逃废债务的,会把租赁合同签的很长,甚至10年、20年。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现在有很多的民事方面的一些纠纷,对方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之前,将会采取具体的一些措施,比如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这过程当中,如果有房屋等相关的财产,就会采取司法拍卖等措施。并且在司法拍卖的过程当中需要遵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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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司法拍卖房屋所有权自裁定送达买家时转移,不受限购政策影响,产权过户协助执行单位必须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八条
因人民、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三条
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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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鉴定与估价拍卖:拍卖房产拍卖前的准备工作是对拍卖房产进行鉴定和估价,必须由房地产评估师进行核定房产评估,并评估结果产生的相应责任承担。
3、拍卖房产底价的确定:指拍卖成交应达到的低价格基数,导致拍卖失败往往是由于底价过高,过低又会使委托人受经济损失。底价确定后,当事各方应保守秘密。
4、确定拍卖日期:拍卖房产日期拟订和拍卖房产的产别、用途、数量都有关。从刊登广告到公开拍卖,间隔可在一周左右,展样时间不得少于2天。
5、发布拍卖公告:拍卖是一种公开竞买活动,必然发拍卖公告,主要反映拍卖房产的内容、拍卖时期、拍卖地点及其它必要事项。
6、审查竞买人资格:拍卖房产过程中参加房产拍卖的竞买人应是具有民事权利与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拍卖主持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7、竞买人缴付保证金:在拍卖程序中,缴付保证金是成为竞买人的必要条件之一。竞买人竞价成功,其保证金可转为价金,竞买未成功,保证金如数退还。
8、组织拍卖会实施。
9、拍卖品的权属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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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卖房产底价的确定:指拍卖成交应达到的低价格基数,导致拍卖失败往往是由于底价过高,过低又会使委托人受经济损失。底价确定后,当事各方应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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