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必须留意!安置补偿协议的签订要注意哪些问题?

最新修订 |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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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前需留意征收安置补偿方案。二、明确协议约定的安置补偿内容。三、仔细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四、切忌签署空白协议。
拆迁必须留意!安置补偿协议的签订要注意哪些问题?

导读:拆迁,对于所有朋友来说,都是一个令人惊喜又隐隐忧心的词语。喜的是可以搬去新房或者得到金钱上的补偿,从而过上更好的生活;忧的是担心拆迁能否得到公正的补偿,是否能够保证今后的生活水准以及幸福感与过去一致。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专业从事多年的征地拆迁法律维权方向,非常理解广大被拆迁朋友们的心情,今天晏清律师特意整理了在拆迁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环——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需要注意的问题,分享给大家:

一、签订前需留意征收安置补偿方案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拆迁开始后,征收安置补偿方案会在被拆迁人能够注意到的范围内进行公告。被拆迁人在前期确认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同意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需特别留意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内容与前期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的内容是否一致,补偿范围、补偿事项等是否存在遗漏,在确认一致后方可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二、明确协议约定的安置补偿内容

安置补偿协议中:被拆迁房屋的位置、概况;约定的安置补偿事宜;补偿费用的支付方式或者安置房的交付时间……,以上内容被拆迁人在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时必须明确确定,晏清律师在此提醒被拆迁人:取得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不要着急签字,需要仔细审阅协议内容是否明确,如果被拆迁人限于协议条款阅读困难等,可以委托律师专业律师进行咨询确认,避免签错协议后追悔莫及!

三、仔细约定违约责任条款

晏清律师遇到很多当事人咨询:已经签订好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了,但是对方迟迟未付补偿款,怎么办?这种情况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起诉对方支付安置补偿款。但很多当事人在签订协议时没有仔细约定拆迁方的违约责任,导致后期维权困难。所以,在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时,需要明确拆迁方不支付补偿款或者延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这样一旦拆迁方怠于履行协议,那么明确的违约责任条款也是我们维权的有利条件之一。

四、切忌签署空白协议

拆迁过程中,很多拆迁方为了避免麻烦,便拿出空白补偿协议与被拆迁人签署,并说明后期会按照与被拆迁人承诺事项填写协议空白部分。对此情况,晏清律师提醒:由于空白协议后期填写具备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建议被拆迁人能够谨慎处理,在空白协议已经填写完成的情况下再行签署。

以上即是晏清律师为大家带来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需要特别留意的问题,也希望各位被拆迁人都能得到最公平公正的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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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签字时最谨慎的方法,是页签。
(四)签字时最好用蓝黑色的墨水,易于分辩是否是原件。有当事人习惯用炭素墨水,以为利于长年保存。对于一般的合同而言,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当原件与复印件发生分辩困难时,才是真正的麻烦。
(五)盖章时要加盖骑缝。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时起成立。因此,并非必须签字同时盖章合同才成立,只需其一即可。一般订立合同时当事人都要同时签字并盖章,虽不必要,但应当说是有利而无害的。在签字人无权代表或无权代理时,有盖章便不会影响合同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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