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纠纷法院可以判决吗?
可以,房屋拆迁合同纠纷的判决结果要根据案情来决定的,案情的不同判决自然也是不一样的。拆迁人按期退还周转房是民事义务,也是行政义务被拆迁人,如果违反了协议拒绝腾退周转房的拆迁人也可以提起诉讼。
1.拆迁合同纠纷的判决结果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案情的不同判决自然也是不同的。
2.拆迁人按期退还周转房即是其民事义务又是其行政义务。被拆迁人违反协议,拒绝腾退周转房的,拆迁人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令被拆迁人搬迁至安置房;
二、如果出现了拆迁合同纠纷告谁?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2.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三、遇到拆迁合同纠纷可以仲裁吗?
可以的。
1.如果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以去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的,也可以签订仲裁协议,协商选择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中约定的仲裁机构应当明确、唯一,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仲裁协议无效。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典型的合同纠纷,是可以通过仲裁程序进行解决的。
四、购拆迁房合同纠纷出现了怎么办?
如果出现了此类的纠纷,那就应该拿去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进行起诉。
1.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
2.买受人中之一人起诉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出卖人以房屋已转让给他人为由提出抗辩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追加其他买受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其他买受人另行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依据前款原则协调处理。
其实房屋拆迁纠纷包括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行政机关和被拆迁的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外部纠纷,第二种类型是被拆迁人家庭内部之间的补偿款纠纷,无论是何种类型的纠纷,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会作出具体的判决来处理该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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