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与工伤险赔偿是否可兼得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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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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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意外险与工伤险赔偿可以兼得。用人单位一般都会给劳动者上工伤保险,在工作期间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就可以由工伤基金赔付,如果用人单位也给劳动者上的意外险,那么就可以获得意外险和工伤保险的双项赔付。
意外险与工伤险赔偿是否可兼得

一、意外险与工伤险赔偿是否可兼得?

劳动者购买了意外保险的,工伤保险赔偿和意外险赔偿是可以同时主张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意外险可以代替工伤保险吗?

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不排斥用人单位参加人身意外伤害险,而是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规定,各地区相关部门要在国家的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但两者不能相互替代 。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企业只加入了意外伤害险,就要自行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一般都会给劳动者上五险,其中就包含有工伤保险,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公受伤,那么就可以享受工伤的待遇,保险公司将从工伤基金中支付给劳动者赔偿,但是有些用人单位福利好的还会给劳动者在工伤保险基础上,给购买了意外险,那么劳动者就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和意外险的双项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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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购控股,是指并购后并购方存续,并购对象解散。
2.吸收合并,是指并购后并购双方都不解散,并购方收购目标企业至控股地位。绝大多数此类并购都是通过股东间的股权转让来达到控股目标企业的目的。
3.新设合并,是指并购后并购双方都解散,重新成立一个具有法人地位的公司。这种并购在我国尚不多见。
(二)并购双方行业相关性划分
按照并购双方所处行业相关性,企业并购可以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
1.横向并购,是指生产同类产品或生产工艺相近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实质上是竞争对手之间的合并。
横向并购的优点在于:可以迅速扩大生产规模,节约共同费用,便于提高通用设备的使用效率;便于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专业分工协作;便于统一技术标准,加强技术管理和进行技术改造;便于统一销售产品和采购原材料等。
2.纵向并购,指与企业的供应商或客户的合并,即优势企业将同本企业生产紧密相关的生产、营销企业并购过来,形成纵向生产一体化。纵向并购实质上是处于生产同一种产品、不同生产阶段的企业间的并购,并购双方往往是原材料供应者或产品购买者,对彼此的生产状况比较熟悉,有利于并购后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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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场扩张性并购,即一个企业为了扩大竞争地盘而对其他地区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进行的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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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善意并购,是指收购方事先与目标企业协商、征得其同意并通过谈判达成收购条件,双方管理层通过协商来决定并购的具体安排,在此基础上完成收购活动的一种并购。
2.敌意并购,是指收购方在收购目标企业时遭到目标企业抗拒但仍然强行收购,或者并购方事先没有与目标企业进行协商,直接向目标企业的股东开出价格或者收购要约的一种并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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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级市场收购,是指并购企业直接在二级市场上购买目标企业的股票并实现控制目标企业的目的。
4.协议收购,是指并购企业直接向目标企业提出并购要求,双方通过磋商商定并购的各种条件,达到并购目的。
5.股权拍卖收购,是指目标企业原股东所持股权因涉及债务诉讼等事项进入司法拍卖程序,收购方借机通过竞拍取得目标企业控制权。
(五)按照并购支付的方式划分
按照并购支付的方式,企业并购可以分为现金购买式并购、承债式并购和股份交换式并购。
1.现金购买式并购。是指并购方筹集足够资金直接购买被并购企业的净资产,或者通过支付现金购买被并购企业股票的方式达到获取控制权目的的并购方式。
2.承债式并购。承债式并购一般是指在被并购企业资不抵债或者资产债务相当等情况下,收购方以承担被并购方全部债务或者部分债务为条件,获得被并购方控制权的并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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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购与兼并的类型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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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保监会为了防范可能的道德风险,对儿童保险有诸多限制,如为孩子投保以死亡为赔偿条件的保险(定期寿险、意外险,累计保额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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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喝酒骑车意外把脸摔得逢了十多针,请问自己买了A的意外险会得到赔付吗?
[律师回复]   你好!要看你买的保单中免责条款是怎么规定的,并且你骑的车是什么车自行车还是摩托车,你就诊的医院是正规以上医院吗如果是自行车,要看你的就医记录是如何写的,不是写着自己喝酒醉了骑摩托车摔伤,还有机会获赔。按我们平安的规定,下列情形是不赔的: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医疗费用支出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被保险人患有椎间盘突出症(包括椎间盘膨出、椎间盘突出、椎间盘脱出、游离型椎间盘等类型,由此导致的身故、残疾除外);被保险人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但因意外事故所致的分娩(含难道)、流产不受此限;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被保人因整容手术或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四)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五)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六)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七)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八)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九)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蹦极、驾驶滑翔机、探险活动、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十)被保险人患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十一)战争、军事行动、、武装、化学污染或行为;(十二)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我一个客户是喝醉了,让别人代驾,代驾的人造成交通事故,造成客户受伤,获得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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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你好,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28条的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 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这规定规定了交通事故赔偿后劳动者不能再申请工伤赔偿。
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对此不再作相应规定。如果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四条第六款中规定的条件发上交通事故且可以认定工伤的可以获得双赔。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 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 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笔者认为,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 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期限可先后主张或同时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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