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生育保险要满足哪些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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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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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1、缴纳生育保险的时间达1年及以上;2、在生育时,生育保险的缴费状态正常,不能是断交的状态;3、满足国家计划生育规定。在参与生育保险时,必须由公司参加,然后再为员工购买,员工也只能随用人单位一起缴纳生育保险,职工一旦离职,那么单位就没有义务再为其缴纳社保,所以生育保险就会中断。
报销生育保险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报销生育保险要满足哪些条件

女性如果想要报销生育险,必须满足于三个条件:

1、缴纳生育保险的时间达1年及以上;

2、在生育时,生育保险的缴费状态正常,不能是断交的状态;

3、满足国家计划生育规定。

所以辞职一年之后是不可以在享受生育险的报销的,这是国家规定的,在参与生育保险时,必须由公司参加,然后再为员工购买,员工也只能随用人单位一起缴纳生育保险,职工一旦离职,那么单位就没有义务再为其缴纳社保,所以生育保险就会中断,也就不能够享受到生育保险的福利待遇了。

不过女性还可以通过丈夫的生育保险进行生育报销,男性职工也有缴纳生育保险,当妻子在生产时,只要是符合,男性的无业妻子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男职工的生育险已交满1年,的相关条件的,男性的生育保险是可以给妻子生育时使用。同时男性还可以在妻子生产时休产假进行陪护,具体的产假天数要看当地的相关政策。

二、个人生育险去哪里办理

生育保险是专门为了生育这件事而设立的保险项目,一般来说生育保险由单位和个人缴纳。在员工生育的时候,可以去通过生育保险报销生育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也可以为生育这件事保驾护航。

生育保险个人是不能办理的,只能是由个人所在的单位,到当地的社保部位为自己的员工办理,并且缴纳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并不难办理,但是生育保险办理的时候,需要缴纳的材料是很多的,只有将所有的材料都收集齐全,才能够很容易办理好生育保险。办理生育保险的时候,需要缴纳的材料有很多,比如单位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参保人员填写的生育保险的参保以及缴纳生育表等。

生育保险保障的项目一般有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以及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费用,所以在生育保险报销的时候,要准备好相关材料,才能够快速的得到补偿。需要注意的是,生育保险不单单是会给女职工购买,单位男职工也同样享受生育保险政策。但是两者之间的报销标准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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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生育保险要满足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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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满足什么条件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1、缴纳生育保险的时间达1年及以上;2、在生育时,生育保险的缴费状态正常,不能是断交的状态;3、满足国家计划生育规定。在参与生育保险时,必须由公司参加,然后再为员工购买,员工也只能随用人单位一起缴纳生育保险,职工一旦离职,那么单位就没有义务再为其缴纳社保,所以生育保险就会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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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什么条件能报销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1、缴纳生育保险的时间达1年及以上;2、在生育时,生育保险的缴费状态正常,不能是断交的状态;3、满足国家计划生育规定。在参与生育保险时,必须由公司参加,然后再为员工购买,员工也只能随用人单位一起缴纳生育保险,职工一旦离职,那么单位就没有义务再为其缴纳社保,所以生育保险就会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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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和我老婆都是杭州人,我老婆怀孕五个月了,请问杭州生育保险使用男方的生育报销吗,要满足什么条件,谢谢
[律师回复] 2017年杭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
2、生育前生育保险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
3、生育保险报销符合相关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2017年杭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妊娠期、分娩期和产褥期医疗费及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可在出院的时候直接结算。
二、统筹外的生育保险报销
1、女职工出院后,单位在3个月内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报销;
2、提交申请资料;
3、杭州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
4、生育报销材料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到杭州生育管理中心领取回执;
5、生育保险报销费用当月结算后一次性发放职工单位。
360截图20161129164055324.jpg
2017年杭州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一、顺产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 《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
2、生殖健康服务证的申报户口联(复印件);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4、分娩时的住院医疗发票;
5、医疗部门出具的生育医疗诊断证明;
6、住院或出院时,有关生育情况记载的病历;
二、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产假证明;
2、医疗部门出具的生育医疗诊断证明;
3、住院或出院时,有关生育情况记载的病历。
2017年杭州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补贴(不包括婴儿费和超出支付标准的床位费)
2、计划生育手术补贴(门诊和住院)
3、产前检查费用
4、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2017年杭州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一、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1、妊娠 7 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98天计发;
2、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 0.5 个月;
3、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 0.5 个月。
4、妊娠 3 个月以上(含)、 7 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 1.7 个月计发。
5、妊娠不满 3 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按 1 个月计发。
二、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剖宫产 2000 元;
2、助娩产 1500 元;
3、正常产(含顺产、流产、引产) 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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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哪些条件可满足报销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1、缴纳生育保险的时间达1年及以上;2、在生育时,生育保险的缴费状态正常,不能是断交的状态;3、满足国家计划生育规定。在参与生育保险时,必须由公司参加,然后再为员工购买,员工也只能随用人单位一起缴纳生育保险,职工一旦离职,那么单位就没有义务再为其缴纳社保,所以生育保险就会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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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法定抵销应满足哪些要求
[律师回复] 对于法定抵销应满足哪些要求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定抵销应满足哪些条件
法定抵销,指法律规定抵销的条件,具备条件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发生抵销的效力。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比如,甲欠乙建设工程款200万元,乙
第一次向甲购货欠款150万元,
第二次购货欠50万元。甲可以以乙两次共欠其的200万元货款债权,抵销其欠乙的200万元工程款。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但在特殊情况下,未届清偿期债权可以视为到期债权,依法抵销。比如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的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品质相同,指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比如都是一级天津大米。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原则上不允许抵销。债务的标的物品质种类相同还表明,用以抵销的债务应当是物而非行为,因为行为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不具有可比性,很难使双方债权在对等额内消灭。
哪些情形下债务不可抵销
当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下列情况除外:
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抵销。比如,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不得将债务人的生活必需费用用以抵销债务。
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情形主要有:
(1)必须履行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
(2)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根据教学合同,乙校的张老师应去甲校讲授数学课一个月,而甲校的李老师也负有在乙校讲授一个月数学课的义务,讲课报酬相同。虽然是同种类债务,时间、报酬都相同,但由于张、李二人的讲授方法不可能相同,因此,双方的讲课债务不能抵销。
法定抵销应满足哪些前提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定抵销应满足哪些条件
法定抵销,指法律规定抵销的条件,具备条件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发生抵销的效力。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比如,甲欠乙建设工程款200万元,乙
第一次向甲购货欠款150万元,
第二次购货欠50万元。甲可以以乙两次共欠其的200万元货款债权,抵销其欠乙的200万元工程款。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但在特殊情况下,未届清偿期债权可以视为到期债权,依法抵销。比如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的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品质相同,指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比如都是一级天津大米。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原则上不允许抵销。债务的标的物品质种类相同还表明,用以抵销的债务应当是物而非行为,因为行为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不具有可比性,很难使双方债权在对等额内消灭。
哪些情形下债务不可抵销
当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下列情况除外:
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抵销。比如,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不得将债务人的生活必需费用用以抵销债务。
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情形主要有:
(1)必须履行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
(2)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根据教学合同,乙校的张老师应去甲校讲授数学课一个月,而甲校的李老师也负有在乙校讲授一个月数学课的义务,讲课报酬相同。虽然是同种类债务,时间、报酬都相同,但由于张、李二人的讲授方法不可能相同,因此,双方的讲课债务不能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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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报销要结婚证满多久?
生育险报销结婚证时间最晚当年内报销即可。生完孩子报销生育险一般是第二个月,生育津贴。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社保生育险报销是必须要结婚证的。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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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抵销应满足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定抵销应满足哪些条件
法定抵销,指法律规定抵销的条件,具备条件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发生抵销的效力。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比如,甲欠乙建设工程款200万元,乙
第一次向甲购货欠款150万元,
第二次购货欠50万元。甲可以以乙两次共欠其的200万元货款债权,抵销其欠乙的200万元工程款。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但在特殊情况下,未届清偿期债权可以视为到期债权,依法抵销。比如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的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品质相同,指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比如都是一级天津大米。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原则上不允许抵销。债务的标的物品质种类相同还表明,用以抵销的债务应当是物而非行为,因为行为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不具有可比性,很难使双方债权在对等额内消灭。
哪些情形下债务不可抵销
当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下列情况除外:
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抵销。比如,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不得将债务人的生活必需费用用以抵销债务。
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情形主要有:
(1)必须履行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
(2)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根据教学合同,乙校的张老师应去甲校讲授数学课一个月,而甲校的李老师也负有在乙校讲授一个月数学课的义务,讲课报酬相同。虽然是同种类债务,时间、报酬都相同,但由于张、李二人的讲授方法不可能相同,因此,双方的讲课债务不能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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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交满多久可以报销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生育保险交满多久可以报销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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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肥生育津贴晚育的解决方法如下: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于2018年合肥生育津贴领几个月 的回答为
①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 晚育假增加15天;

④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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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抵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定抵销应满足哪些条件 法定抵销,指法律规定抵销的条件,具备条件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发生抵销的效力。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比如,甲欠乙建设工程款200万元,乙 第一次向甲购货欠款150万元, 第二次购货欠50万元。甲可以以乙两次共欠其的200万元货款债权,抵销其欠乙的200万元工程款。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但在特殊情况下,未届清偿期债权可以视为到期债权,依法抵销。比如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的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品质相同,指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比如都是一级天津大米。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原则上不允许抵销。债务的标的物品质种类相同还表明,用以抵销的债务应当是物而非行为,因为行为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不具有可比性,很难使双方债权在对等额内消灭。 哪些情形下债务不可抵销 当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下列情况除外: 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抵销。比如,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不得将债务人的生活必需费用用以抵销债务。 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情形主要有: (1)必须履行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 (2)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根据教学合同,乙校的张老师应去甲校讲授数学课一个月,而甲校的李老师也负有在乙校讲授一个月数学课的义务,讲课报酬相同。虽然是同种类债务,时间、报酬都相同,但由于张、李二人的讲授方法不可能相同,因此,双方的讲课债务不能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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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附条件赠与合同撤销权赠与合同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行使一种权利,赠与合同的撤销是指赠与人及其他撤销权人在合同有效成立后,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使合同归于无效的行为。一般可分为两种,即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则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的无偿行为。我国《合同法》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194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第195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在由现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的特定情形时,允许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第192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193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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