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代偿的贷款后期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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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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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被代偿的贷款的处理方式包括两步,第一步是债务人尽快的偿还该笔贷款债务;第二步就是等待征信记录上的不良逾期记录消除。被代偿的贷款债务还是债务人本身的债务,即使被他人代偿,也不能免除该笔债务,只不过债务人需要向代偿人偿还。
被代偿的贷款后期怎么处理?

一个就是借款人还清债务,一个就是借款人等征信恢复。被代偿的贷款依旧是属于自己的贷款,所以处理方式很简单,第一步就是借款人尽快凑钱还清这笔贷款,第二步就是想办法恢复征信。不过,这次借款人的还款对象并不是金融机构了,而是需要对保险公司进行还款。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代偿之后,在用户逾期之后就会马上对用户进行代偿催收模式,要求对方归还欠款。如果用户没有及时归还保险公司贷款的话,那么保险公司同样是可以起诉借款人的。

代偿也属于不良征信记录,所以当用户还清保险公司欠款之后,可以申请让保险公司证明要求征信机构修改征信记录,这样就可以消除代偿记录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户没有及时修改代偿记录的话,这笔代偿不良记录可能会一直留存在征信中。

1、借款人还清债务

指的是还清由保险公司代偿的债务,虽说借款人逾期后的90天~180天内要由保险公司对贷款平台进行赔付,但并不是说借款人自己就不需要还款了。毕竟代偿后借款人的债务还是存在,只是债主从贷款平台变成了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帮借款人还款后,下一步就会开启对借款人的追偿,保险公司会对借款人进行催收。借款人最好是主动联系保险公司还款,等把保险公司的这笔钱还清了才算真正结清债务。如果不还,保险公司很有可能会起诉借款人。

2、等征信恢复

借款人的债务由保险公司代偿后,征信报告上会显示代偿,这类记录比逾期严重的多,可以说一日不消除就一日办不了任何信贷业务。借款人在把欠保险公司的债务还清后,可以让保险公司修改征信记录,消除代偿记录。

不过因为保险公司代偿时借款人就已经逾期比较长的时间了,就算代偿记录没有了逾期还是存在,从还清之日算起5年才能消除。所以短期内借款人还是不要急着去贷款或者办信用卡,至少要花2年的时间养下征信,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方面要维持,就是不要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一方面要控制,养征信的这段时间内不要去申请贷款办信用卡,避免征信被查花。

如果是贷款债务人无力偿还该笔贷款债务的,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选择代债务人向贷款平台清偿该笔债务,贷款平台一般是不会拒绝的,在代为清偿之后,该代偿的第三人就自动取代贷款平台的地位,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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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超越代理权的表见代理行为人虽具有某种代理权,但其超出代理权限而从事代理活动,就其越权代理的事项而言,仍属无权代理。法律要求被代理人可能对代理权限有所限制,但有时不能为第三人所了解,而表现在外的客观情况,如能使善意相对人误信行为人就其所为事项具有代理权,与其为民事行为,从而构成表见代理,本人自应承担越权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这就是现代代理制度中“代理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的原则。这种表见代理在现实中主要表现为以下四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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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代理人将具有代理权证明意义的文件印鉴交于他人,使他人得以凭借其以代理人身份实施民事活动。企业将印章、合同章、单位的空白证明信、空白委托书、空白合同文本等交给代理人去办理某项业务,主要是了工作的方便。但是如果代理人办理的业务并非企业实际要求他办理的业务,或是虽为授权业务,但在价格、数量等方面超出了企业的实际授权,善意相对人并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企业不能以“实际未交待代理人为某项法律行为”为由,拒绝承担表见代理的责任。目前,有许多单位对此管理不严,本单位人员出差随意携带,临时填写,有的甚至交给外单位人员携带使用,当这些人员签订合同后,如认为对自己不利,就以未授权为由进行推诿,不承担代理产生的结果。由于这些文件和印鉴在一般情况下与特定的主体相联系,具有专用性,行为人持有具有代理权证明意义的文件和印鉴,这一事实本身,客观上极易使相对人误认其具有代理权,尽管其中有的无权代理人只是利用被代理人的名义为自己谋利益,但对被代理人来说,仍不能完全排除表见代理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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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原告的债务因胡某某未到庭,借款是否事实、因何原因借款以及借款有无归还等情况被告2一无所知,但即使借款事实存在且至今尚未归还,也系胡某某个人债务,与被告2无涉,理由如下:
(1)虽然该债务发生在胡某某和被告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被告2从来不知道有该笔债务,也从未在借条上签过名,没有与胡某某有共同的借款合意,胡某某该笔债务也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九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因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日常生活需要是指夫妻双方及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的必要事项,包括日用品购买、医疗服务、子女教育、日常文化消费等。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围负债的,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从本案情况来看,原告方无法举证证明胡某某的该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事实上在2011年借款期间,被告2家庭确实也不需要如此巨额的借款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儿子才6岁,不存在需要留学等情况,家庭成员也没有生过重大疾病,故该笔债务应当认定为胡某某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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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的爷爷快要去世了,朋友要代位继承爷爷的财产,我国继承法规定代位继承有代数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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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位继承的法律份额是多少
按照继承法第11条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时,代位继承数人,则不能与其他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一同按人均分遗产,而只能共同继承被代位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二、哪些人可以代位继承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但继承人已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
三、适用代位继承的条件有哪些
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

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各国法律均规定,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被代位人的旁系血亲或直系长辈血亲均无权代位继承。原则上代位继承人没有代数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执行继承法的意见中进一步明确指出,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分限制。

四,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的意见》第28条指出:“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

五,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六,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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