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工伤农民工残疾赔偿金计算是怎么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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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农民工残疾赔偿金计算也是会按鉴定的等级来进行处理,同时再按劳动者的实际收入工资来进行合理计算,如果鉴定为一级到四级的,是可以保留双方的劳动关系,并退出工作岗位,这都是有规定的。
受了工伤农民工残疾赔偿金计算是怎么样的?

一、受了工伤农民工残疾赔偿金计算是怎么样的

首先需要鉴定伤残等级,然后才能按照规定申请计算赔偿。

1、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20年乘以伤残系数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乘以20年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乘以20年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乘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乘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乘以5年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乘以5年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注:伤残赔偿系数为: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2、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二、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流程是什么

1、工伤申请登记:用人单位或个人申请工伤认定,辖区社保处应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发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按照《接待登记簿(工伤)》的内容认真填写留存备查。

2、受理工伤认定时限:事故发生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为受理时限,用人单位遇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受理时限,并填写《延长申请时限受理表》。

3、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对书面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场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均一式二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留存。

4、社保处将单位或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及有关资料,在接收申请5日内,报局工伤行政主管部门。

5、工伤认定申请信息录入:工伤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社保处报送申请人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后,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并在规定时限(15日)内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6、材料补正:经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通知书将缺少的所有材料全部列出。

7、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对符合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包括在规定时间内补正全部材料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正全部材料,但自受伤或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补正全部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并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

8、审批延期: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情况下,在作工伤认定结论时可以等待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结论后作出。延期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要履行审批手续,填写《行政部门延期审批表》,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9、送达时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以及认定工伤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非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以及其他需要送达的文书,分别送达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相关单位。

10、送达登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各项决定以及其他书面材料,送达时都应当填写《送达回证》,由收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确认。采用挂号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应将凭据留存。

11、归档管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工伤认定申请的所有材料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各种文书材料应当在每季度进行一次整理,以每一例申请作为一份材料归档管理。

12、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通知书:受伤职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所在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及时发给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通知书》,告知办理参保手续的时间、经办机构名称、地址。《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通知书》应抄送工伤生育中心、劳动监察大队各一份。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者受到了工伤,对于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起所有的赔偿,如果造成他人伤残的,那么是会按不同的伤残等级来进行计算,对于不同的等级所存在的赔偿金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劳动者受伤的情形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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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令第456号)第十条规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执行,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报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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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肢体二级残疾应享受农村低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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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残疾人怎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的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六条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第七条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经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初审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第八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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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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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残疾证有哪些补贴?残疾证享受哪些待遇
[律师回复] 残疾证补贴:
(1)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残疾人,应按当地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全额补贴;对尚有一定收入的残疾人户,应按当地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差额补贴。
(2)减免农村残疾人义务工、公益事业活动及其他社会负担;对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集资费;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扶养人的残疾人,应优先安排进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
(3)优先照顾残疾人子女及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入托;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对残疾儿童、少年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残疾人的子女入学,凭当地乡镇、街道以上残联证明免收学杂费;对到区、县(市)以外就学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经济确有困难的,实行由乡镇、街道和有经济条件的社区居委会、村两级补助生活费、交通费,区、县(市)补助学习费用;凡获得中专以上学历(含中专)及被评为三好学生(含校级、区级、市级)的职高、技校的残疾学生,经区、县(市)残联审核,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贴,经费在本级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4)乡镇、街道以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各类企业按本单位在职职工1.5%的比例,安置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在招聘、招工时,给予优先录用,并在工作、工种上给予照顾,实行同工同酬。企事业单位在改制过程中要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尽量避免残疾职工下岗,确因企业破产等造成残疾职工失业的,企业在破产前要优先妥善安排好失业残疾职工的生活。
(5)残疾人租赁或承包耕地、山地进行开发生产或租赁承包经济林,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乡镇、村在租赁费和承包费上给予优惠。对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的残疾人,工商、环保、卫生等部门在规定时限内优先给予核发有关营业证照,并减免50%的登记费、培训费和办证费;对经营困难或亏损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经个人申请,工商部门核实,准予减免个体工商管理费、市场管理费及其它有关费用。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在场地、摊点、摊位等方面给予方便。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凡符合国家、省、市减免税法律、法规、政策的,经个人申请,税务部门批准,全额或部分减免相关税费。租用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搞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缴50%的营业房租。
(6)残疾人凭残疾证免费进入市属以下(含市属,下同)博物馆、纪念馆、公园、寺庙等公共活动场所;在全国助残日(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国际聋人节(9月的第四个星期日)、国际盲人节(10月15日)、国际残疾人日(12月3日)免费进入影剧院,平时减半收取费用;运动场、体育馆、游泳池(馆)等体育设施优惠向残疾人开放。
(7)残疾人凭残疾证在乡镇(含乡镇)及其以上医院(卫生院)就医,免收挂号和注射费(不含一次性材料费),并实行挂号、交费、化验、取药四优先。生活水平在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及以下的特困残疾人,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不含省级)急诊治疗和住院治疗,凭当地乡镇、街道以上残联证明,给予减免30%的床位费、护理费和手术费;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接受白内障复明、小儿手术及其它康复医疗,其费用经本人申请,乡镇、街道残联证明,区、县(市)残联审核,在当年区、县(市)康复经费中酌情予以补助。
(8)盲人凭残疾证可免费搭乘市区、县(市)公交车(杭州市区凭特种乘车证);残疾人搭乘火车、轮船、飞机,可凭残疾证优先购买车(船、机)票,并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公共停车场所、道路凭残疾证免收残疾人专用车停放费和道路通行费,残疾人专用车免缴养路费。邮政部门免费寄递盲人读物、邮件。
(9)残疾人凭残疾证免费使用公共厕所。
(10)残疾人家庭安装有线电视专用线、管道煤气等,凡申请安装地点与其户口所在地一致的,安装单位凭其出具的乡镇、街道以上残联证明减免50%的安装费、管道煤气开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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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依照《杭州市法律援助条例》优先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对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经区、县(市)残联证明,免收其代理费、公证费等费用;执法部门应优先受理残疾人申请和申诉的案件,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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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来确定。这个公式是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来计算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金的法定公式,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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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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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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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或者按:10级为2%;9级为3%,8级为4%,计算。Ih+
∑Ia≤100%指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加上其他残级的附加指数不能大于100%,即不能超过一级伤残,也就是说,在受害人有非常多的残级情况下,即使累加超过了100%(也就是已超过了一级伤残),最多也只能按一级伤残计算残级赔偿金。
案由:
2005年2月10日晚,原告驾驶二轮摩托车从乡下返回家里,骑至遂川县城路段,与对面被告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会车时,两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2006年原告受害者的伤残程度经司法鉴定部门所评定,其伤残等级根据不同的受伤部位分别为伍级、陆级、捌级3个级别,其头部损伤为伍级伤残,智力损害为陆级伤残,眼部受为捌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受害人负担交通事故的责任50%,肇事司机负担事故的50%责任,受害人今年25岁,属于在江西省有固定收入的城镇居民。
分岐:
对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受害方认为,由于受害人经评定共有3个伤残等级,每个伤残等级所获得的赔偿额相加已经超过了一级伤残的赔偿额,因此伤残赔偿金应按一级伤残计算。而加害方认为,受害方提出按一级伤残计算没有法律依据,应按其被评定的最高伤残等级即伍级伤残计算伤残赔偿金。在审理中,对于如何计算多等级伤残赔偿金的问题有较大争议。
第一种意见认为按被评定的最高等级计算的;
第二种意见认为按被评定的最高等级上浮一个或二个等级计算的;
第三种意见认为按更高的等级另加次等级的10%计算等等;
第四种意见认为,应按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计算公式来计算。
第四种意见的“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有专门的综合计算方法,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附录B中所确定的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计算公式”加以计算。
该标准另附录A、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方法即在附录B中。在本案中,按照计算公式及其指标,适用2005年度江西省城镇住户人均可支配收入86
19.72元/年。可确定Ct=伤残赔偿总额=86
19.72元/年×20年=17239
4.4元;Cl=赔偿责任系数=50%(肇事司机半责);Ih=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60%(最重的残级赔偿指数,即伍级赔60%);受害人3处伤残,其最高的伤残等级为5级,其余2处伤残为陆级、捌级、确定分别按5%、3%计算,故Ia=〔60%(伍级伤残)+5%(陆级伤残)+3%(捌级伤残)=68%〕。套用公式可得出受害人应得伤残赔偿金的总额为:(C)=17239
4.4元(Ct)×50%(C1)×68%=5861
4.09元。
这说明,受害人的伤残综合评定结果为残疾68%,即比5级伤残高,但略低于4级伤残。
因此可以推断受害方提出按三个级别伤残总数相加,肇事方提出按伍级伤残,以及
第一种意见按被评定的最高等级计算,第二种意见按被评定的最高等级上浮一个或二个等级计算的,
第三种意见按更高的等级另加次等级的10%计算等来计算残级赔偿金都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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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怎样的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农民工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怎样的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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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家庭,还可以享受残疾人生活补助吗?谢谢!
[律师回复] 并不是所有的残疾人都能申请低保,低保申请有严格的要求。最低生活保障(低保)是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是认定低保的两个基本条件,并不是所有残疾人都符合低保条件。针对残疾人申请低保问题,根据《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豫民文〔〕327号)规定:“重度残疾人享受生活救助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我省户籍。
(2)持有
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二代证”)。
(3)参与社会生活和自理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即:一级、二级视力残疾;一级听力残疾;一级言语残疾;一级、二级智力残疾;一级、二级肢体残疾和一级、二级精神残疾。
(4)没有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父母或兄弟姐妹抚养(扶养)。” 符合上述条件的本省残疾人可以参照《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申请办理低保。若不符合上述条件,则需按照低保申请一般流程,核查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详细办理流程可咨询所在辖区县级民政部门。扩展资料:
在我国办理低保,必须满足一定条件,
第一个条件就是,低保的申请者家庭户月人均收入要低于户口所在地县区政府公布的低保线以下。如果符合低保条件,就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办理申请手续,但是从申请到审批再到低保补贴的发放是有严格的规定和流程的,就是为了避免非生活困难人员冒领或者侵吞这笔国家补贴。
同时,如果真是生活困难的残疾人,是完全可以申请低保资金补助的。生活的困难的残疾人除了可以领取低保补贴外,还可以领取其他补贴,比如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是一项专门以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为对象的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在我国,有低保的残疾人基本都能享受这笔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此外,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还可以申请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般来说,重度残疾人基本都可以享受护理补贴。低保政策,政府审核越来越严格,目的就是要让真正符合低保要求的农民享受到实惠,清理掉那些各种关系冒领低保的人群。残疾人朋友一定记住:低保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家庭收入水平的变化,是否享受低保,也有所改变。目前低保的评定并不是与是否残疾以及残疾程度挂钩,而是根据家庭的收入情况而定,不过目前国家对于残疾人在基本生活保障、医疗等等方面有着诸多的福利政策,相信未来将会有更多的福利政策来保障残疾人的生活。残疾人,特别是自幼残疾的这部分残疾人,遭遇了一系列的不公平待遇,致使家庭贫困。而现在在国家的优惠政策中,却和健全人一样的申请条件。以家庭收入计算施保,导致很多残疾人不得不离婚,子女不得不分开住,使得残疾人生活状况越来越困难。想自谋职业,没有房产抵押,无法贷款,在家人帮助下做个小生意的,也算是有收入,低保取消。有父母赠予房产的,就不能申请或者退出廉租房,或者不能享受廉租房的待遇。更多的地方,连残疾人的子女教育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也是和低保挂钩的。
残疾生活补助费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平均生活费:可以从医疗事故发生地统计部门(如统计局)得到。部分地区的该项统计指标不是以“平均生活费”表示,而是以“人均消费性支出”等概念表示。
2、赔偿年限:最高不超过30年,但是《条例》没有规定如何具体计算赔偿年限,实践中多是按最高年限计算。 由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75周岁(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假定的人均寿命70岁相比,延长了5年),故该项中“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的规定,可按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方式进行计算:60周岁计算5年、61周岁计算14年、62周岁计算13年、…68周岁计算7年、69周岁计算6年,依次递减,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须注意计算年限确定后,仍要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3、赔偿系数:与伤残等级具有对应关系。伤残等级越重,赔偿系数越大。根据与《条例》同时生效实施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医疗事故的等级与伤残等级具有对应关系,即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具体是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患者的伤残等级为一级,二级甲等为二级伤残,二级乙等为伤残,以此类推。这样,最重的一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0%,二级伤残为90%, 以此类推,十级伤残的赔偿系数为10%。评定伤残等级的主要目的是确定赔偿系数。
4、关于伤残评定的时间,因为该时间将直接影响伤残等级。但是,《条例》没有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可参照“治疗终结”规定。例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规定为“医疗期满”,《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为“治疗终结”。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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