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房子想过户给孙子可以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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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强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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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可以。一般有以下两种方式过户:买卖方式过户住房给孙子,不能主张要回住房,但是房主可以凭买卖合同要求受让方支付购房款;如果是赠与方式过户住房,孙子违反赠与协议约定前提,房主可以起诉主张要回住房。
老人的房子想过户给孙子可以吗

一、老人的房子想过户给孙子可以吗

可以。一般有以下两种方式过户:买卖方式过户住房给孙子,不能主张要回住房,但是房主可以凭买卖合同要求受让方支付购房款;如果是赠与方式过户住房,孙子违反赠与协议约定前提,房主可以起诉主张要回住房。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房屋赠与需要什么手续?

第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的。

第二,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即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第三,办理公证,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第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

第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并且直系亲属间赠与是不限购的,不需要做购房资格审查。

赠与的手续相对而言比较简单:一是赠予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即赠予书。二是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办理公证。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予书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

房子赠与后也是可以反悔的。如果赠与人反悔的时候,房子还没有过户,这时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那就只有当受赠人有法定情形出现时,赠与人才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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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将土地使用证过户给孙子该怎么办呢?
1、携带原产权证和变更前、后涉及到的所有产权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即可。2、祖孙之间的房产关系,可以运用直系亲属的继承过户来实现,这样过户,不产生交易税等其他费用,可以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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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房子给孙子的遗嘱怎么写?
老人可以将房子留给孙子,通过遗赠的方式办理,在这样的遗嘱中,写清将房子赠与孙子、遗嘱执行人姓名及执行方式等,老人签字确认。对自己名下房屋的处置,只要是老人个人意愿,其它人不得干涉。如果想增强遗嘱效力,最好去做一个公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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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孙女遗产可以继承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老李夫妇有一儿一女,儿子李,女儿李,均已成家。李结婚后育有一子李某。由于李夫妇常年在外打工,李某自幼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祖孙感情非常好。,李某的奶奶因病去世,李某在和妻子商量后,将独自一人生活的爷爷接到自己家里照顾,李和李则按月支付一定的生活费。12月,老李因病去世。李某负责操办了爷爷的丧事,他的孝心博得了亲友们的一致赞赏。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老人刚去世不久,李就将侄儿李某告上了法庭。原因是老李去世时留下了5万元存款,李要求分割这笔存款。李某称,爷爷去世时表示这5万元是留给自己的,因此拒绝将存款交出。但李某又拿不出遗嘱,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因此遭到李的反对。双方协商不成,李遂向当地人民提起了诉讼。人民受理后通知李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李不愿意参加诉讼却又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人民只好依法仍将其列为共同原告。李诉称:李某没有证据证明老李将存款赠与他,那么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自己和李才是
第一顺序继承人,李某作为孙子女,无权继承老李的遗产。李某则辩称:爷爷生前与自己共同生活,自己不但在爷爷生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而且在爷爷去世后又为他操办了丧事。爷爷去世时表示由自己继承这笔存款是合情合理的。
问:作为赡养祖父母的孙子女李某能否继承老李的遗产
本案中,李某称爷爷去世时表示这5万元是留给自己的,但又拿不出遗嘱和其他证据,因此无法认定其主张的事实,所以不能按遗嘱继承处理,只能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作为法定继承处理。《继承法》
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案中,由于李健在,李某不存在代位继承的情形,而且也不属于第十条和第十二条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但这并不意味着李某无权继承爷爷的遗产。
《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三十条也规定:“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上述法律赋予了非继承人适当分得遗产的权利。结合本案,李某自幼与爷爷奶奶共同生活,在奶奶去世后又将爷爷接到家中赡养长达六年之久,在爷爷去世后又为其操办了丧事,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属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人,因此,依法应当分得适当的遗产。
爷爷的房子过户给孙子孙子孙女有年龄限制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没有年龄限制。可买卖过户或赠予过户。未成年人由他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是父母)代 他 办 理相关过户手续。具体如下:
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你们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你们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所以不建议采用赠予过户。
建议采用买卖过户,即直接转让房产给儿子儿媳,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2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
买卖过户如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右。
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对这评估价最了解的是当地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经常去过户,知道能最低报多少可以通过,所以建议你去中介那了解下。
二手房过户基本程序: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
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
递件是指: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证原件。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卖方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原相关税费发 票等原件。交房管局买卖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后再签。(大城市有很多已实行网签的,就是在网上先申请预受理号和填表,再递件,免得你在房管局排队)
交税是指: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
完税过户是指:买卖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双方一起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发 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
领证是指: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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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孙子可以吗?
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孙子显然是可以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老人可以通过遗嘱来给处理自己的财产,但遗嘱上必须写清遗嘱的相关构成要件,如果遗嘱本身就是无效的,那么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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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遗嘱财产给孙子合理吗?
老人遗嘱财产给孙子是合理的,只要是民事主体自己自愿的,不管其如何处分自己的财产都会具有司法效力。可以将遗产赠送给慈善机构,也可以在遗嘱之中规定自己的财产由自己的子女、或者是子孙继承。对于规定将自己的遗产由自己孙子继承的,需要注明可以继承的比例以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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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问一下,我爷爷的外孙的外孙能和爷爷的孙女结婚吗?
[律师回复] 那要看那个“姑姑”是不是你父亲的亲姐妹了(无意说坏话,像我把我父亲的有些表亲,或同姓姐妹也叫姑的),如果是的话,是一定不能的。国家规定直系血亲五代以内也就是说一个人不能跟他的父母,(玄,太,曾)祖父,以及往下推五代,都不行。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也就是说像你跟你的表妹这种旁系的第三代,不能结婚,而你们的下一代就可以了。如果在以上范围内结婚的话,一是国家会跟你定性成为(在古代人们认为这是绝配),可能会拿不到结婚证;二是这样会对你们有害的,如果在这个范围内结婚的话,夫妻的后代患家族遗传病的几率会增大几倍(可能还大)。不要说你们家族没有见过什么遗传病,看我跟你解释:其实每个家族的“基因”,你也可以说DA,或多或少都会带点能致病的基因,但是各个家族并不相同。基因分显性隐性(我不多说了,我不知道你是否有这些基础知识),在人们的正确组合下,综合使人们的DA基本正常。如果两条相似DA单链(像你们这种亲戚就会有相似基因,那条相似的是从你祖母,也就是你表妹的外祖母处得来的)再结合的话,两条带同样致病基因DA链就会让后代容易产生遗传病。相信你也看见了,很多表亲结婚过后,生的孩子是不太正常的。甚至有些生下来就夭折或是智力障碍者。所以,理性一些,放弃吧。很同情你的遭遇,希望你坚强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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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孙子是否可以
老人可以在遗嘱中把本人的房产留给孙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中明确规定,自然人是可以按照个人的意愿去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所以老人在分配遗产房的时候,不需要去征询子女的意见,想让谁继承就可以让谁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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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的奶奶应该给孙女抚养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孙子抚养奶奶是否是必须的依据婚姻法的立法原理,赡养义务的产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被赡养的人与赡养人有自然血亲关系或形成拟制血亲关系;
(二)被赡养的人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需要赡养;
(三)赡养人有赡养能力。因此,一般情况下而言,子女应当天然的作为父母的法定的第一顺序的赡养人,但是当发生某种客观原因,即在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情况下,导致父母子女之间无法直接履行赡养义务时,孙子女与祖父母、外孙子女与外祖父母之间才可能产生发法定的赡养义务。
二、抚养权的确定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综上所述,在我们进行确定是否孙子抚养奶奶是有必要的时候,我们需要考虑具体的实际情况,如果是父母子女之间无法直接履行赡养义务时,孙子女与祖父母、外孙子女与外祖父母之间才可能产生发法定的赡养义务。另外,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来说,在进行确定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标准的,一般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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