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后又继续治疗怎么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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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工伤赔偿后又继续治疗的,在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并且产生的医疗费还有康复费等费用,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还可以享受停工期间的工资赔偿,该赔偿按照原本的待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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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赔偿后又继续治疗怎么赔偿?

工伤认定后治疗的,产生的医疗费、康复费用等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治疗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认定在哪里申请

一般是去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连同其他资料交至人社局,人社局一般会在一个月内作出处理。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赔偿需要伤残的程度确定赔偿的项目还有赔偿的金额,工伤的认定一般是去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赔偿的内容包括劳动能力鉴定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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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还能继续治疗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工伤可以继续治疗。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工伤保险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审查。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资料后,应当进行初审,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如果提交的资料欠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则应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
(3)组织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从医疗专家库内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有关的诊断。专家组或者受委托的医疗机构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意见并由参与鉴定的专家签署。
(4)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当事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有必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对当事人利益重大,因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多久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三名或者五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医疗卫生专家库的设置办法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程序由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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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治疗费怎么赔偿
1、一次性赔偿,即将今后可能发生的治疗费用全部计算,一次赔偿。2、今后发生的损失另行起诉,不在本次诉讼中解决。 。3、即使是确定了一次性赔偿,但是今后实际治疗所发生的费用超出了一次性赔偿确定的数额的,受害人有权另行起诉请求赔偿。受害人提供医疗鉴定证明或鉴定结论必定发生的治疗费用,应一并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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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工伤鉴定后还需继续治疗吗
[律师回复]
1、鉴定时机。医疗期满必须鉴定,条例第13条规定:“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鉴定。” 在这3种情况下进行鉴定,最重要的是执行医疗期。工伤医疗期是政策上规定治疗、停工休息并发给工伤津贴的期限。这并非需要治疗而终止治疗,超过医疗期仍需治疗时还是要报销医疗费的。目前规定工伤医疗期为1个月至24个月,最长为36个月(见18条),较外国一般规定6个月至12个月时间长得多。医疗期满评残是为了转发伤残待遇,停发较高的工伤津贴,有利于保障职工和企业双方利益,避免“小伤大养”造成的浪费和损失。许多人问:为什么不规定“医疗终结”时间呢?我们请专家研究过这个问题,多数专家认为:对于不同的伤病情,不同的人体素质和医院的不同医疗水平,并考虑到医学的发展,从医疗技术角度规定“医疗终结标准”是很困难的。借鉴国际作法从政策上规定医疗期。许多省市已规定和执行“医疗终结”期限,仍可以作为地方性补充标准执行。
2、伤残鉴定的时效。凡涉及伤残申请伤残保险金给付的,均须进行伤残鉴定。伤残鉴定的时效必须等到“医疗终结”方能进行,即被保险人出险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和功能锻炼后,其功能恢复到一定的程度处于稳定状态,此时才能准确评定伤残的程度。通常鉴定时效为出险后3-6个月,为有利被保险人考虑,最长不超过6个月。
综上可知,申请进行工伤等级鉴定的时间为工伤医疗期后的1个月到24个月,但最长不能超过36个月。更多工伤鉴定方面的知识,你可以继续关注我们律图网站后期推出的相关文章,然后进行深入了解。要是你在这方面存在法律疑问的话,也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我们会尽快帮助你解决实际问题,切实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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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伤鉴定后还需要继续治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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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鉴定时机。医疗期满必须鉴定,条例第13条规定:“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鉴定。” 在这3种情况下进行鉴定,最重要的是执行医疗期。工伤医疗期是政策上规定治疗、停工休息并发给工伤津贴的期限。这并非需要治疗而终止治疗,超过医疗期仍需治疗时还是要报销医疗费的。目前规定工伤医疗期为1个月至24个月,最长为36个月(见18条),较外国一般规定6个月至12个月时间长得多。医疗期满评残是为了转发伤残待遇,停发较高的工伤津贴,有利于保障职工和企业双方利益,避免“小伤大养”造成的浪费和损失。许多人问:为什么不规定“医疗终结”时间呢?我们请专家研究过这个问题,多数专家认为:对于不同的伤病情,不同的人体素质和医院的不同医疗水平,并考虑到医学的发展,从医疗技术角度规定“医疗终结标准”是很困难的。借鉴国际作法从政策上规定医疗期。许多省市已规定和执行“医疗终结”期限,仍可以作为地方性补充标准执行。
2、伤残鉴定的时效。凡涉及伤残申请伤残保险金给付的,均须进行伤残鉴定。伤残鉴定的时效必须等到“医疗终结”方能进行,即被保险人出险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和功能锻炼后,其功能恢复到一定的程度处于稳定状态,此时才能准确评定伤残的程度。通常鉴定时效为出险后3-6个月,为有利被保险人考虑,最长不超过6个月。
综上可知,申请进行工伤等级鉴定的时间为工伤医疗期后的1个月到24个月,但最长不能超过36个月。更多工伤鉴定方面的知识,你可以继续关注我们律图网站后期推出的相关文章,然后进行深入了解。要是你在这方面存在法律疑问的话,也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我们会尽快帮助你解决实际问题,切实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工伤鉴定后,还需不需要继续治疗?
[律师回复]
1、鉴定时机。医疗期满必须鉴定,条例第13条规定:“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鉴定。” 在这3种情况下进行鉴定,最重要的是执行医疗期。工伤医疗期是政策上规定治疗、停工休息并发给工伤津贴的期限。这并非需要治疗而终止治疗,超过医疗期仍需治疗时还是要报销医疗费的。目前规定工伤医疗期为1个月至24个月,最长为36个月(见18条),较外国一般规定6个月至12个月时间长得多。医疗期满评残是为了转发伤残待遇,停发较高的工伤津贴,有利于保障职工和企业双方利益,避免“小伤大养”造成的浪费和损失。许多人问:为什么不规定“医疗终结”时间呢?我们请专家研究过这个问题,多数专家认为:对于不同的伤病情,不同的人体素质和医院的不同医疗水平,并考虑到医学的发展,从医疗技术角度规定“医疗终结标准”是很困难的。借鉴国际作法从政策上规定医疗期。许多省市已规定和执行“医疗终结”期限,仍可以作为地方性补充标准执行。
2、伤残鉴定的时效。凡涉及伤残申请伤残保险金给付的,均须进行伤残鉴定。伤残鉴定的时效必须等到“医疗终结”方能进行,即被保险人出险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和功能锻炼后,其功能恢复到一定的程度处于稳定状态,此时才能准确评定伤残的程度。通常鉴定时效为出险后3-6个月,为有利被保险人考虑,最长不超过6个月。
综上可知,申请进行工伤等级鉴定的时间为工伤医疗期后的1个月到24个月,但最长不能超过36个月。更多工伤鉴定方面的知识,你可以继续关注我们律图网站后期推出的相关文章,然后进行深入了解。要是你在这方面存在法律疑问的话,也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我们会尽快帮助你解决实际问题,切实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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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治疗后续治疗费赔偿规定是什么
工伤后续治疗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则需全额承担治疗费用。康复后若再次发生工伤并需治疗,工伤患者享有同等工伤待遇。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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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评残后,继续治疗需要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职业病防治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第五十八条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 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关于你的陈述,综合目前我国的法律,简要回答: 第一,从你工伤认定后,工伤予以报销治疗费,可以得出公司方面是对该职业病是认可的。 第二,由于你的治疗期多次延长,需要弄清你的治疗是需要全休的治疗还是间断性的复诊。倘若是间断性的复诊,则公司的通知上班和你的全休治疗存在一定的争议性。 第三,关于工龄的补偿,目前我国法律是一年补一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第四,由于存在第二点的争议性,所以无法判断你的劳动关系是否合法存在。第五,关于职业病的治疗费问题,是没有疑问的。发生时有买社保的社保部门负责,否则由公司负责。 第六,无需“劳动关系证明”,因为职业病区别于一般的工伤意外。 第七,我们结案前必须要审查委托人手头上的证据才考虑我们是否结案,成功率不大的案件我们不接;至于律师费用,也是综合证据,根据可帮忙获得的赔偿作为一个核算依据,再给出一个方案给你考试是否接受。由于以上回答仅仅是根据你的陈述所作出的回复,具体详细的回复,还得综合证据材料才能科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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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评残后继续治疗需要什么证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职业病防治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第五十八条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 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关于你的陈述,综合目前我国的法律,简要回答: 第一,从你工伤认定后,工伤予以报销治疗费,可以得出公司方面是对该职业病是认可的。 第二,由于你的治疗期多次延长,需要弄清你的治疗是需要全休的治疗还是间断性的复诊。倘若是间断性的复诊,则公司的通知上班和你的全休治疗存在一定的争议性。 第三,关于工龄的补偿,目前我国法律是一年补一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第四,由于存在第二点的争议性,所以无法判断你的劳动关系是否合法存在。第五,关于职业病的治疗费问题,是没有疑问的。发生时有买社保的社保部门负责,否则由公司负责。 第六,无需“劳动关系证明”,因为职业病区别于一般的工伤意外。 第七,我们结案前必须要审查委托人手头上的证据才考虑我们是否结案,成功率不大的案件我们不接;至于律师费用,也是综合证据,根据可帮忙获得的赔偿作为一个核算依据,再给出一个方案给你考试是否接受。由于以上回答仅仅是根据你的陈述所作出的回复,具体详细的回复,还得综合证据材料才能科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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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治疗费的赔偿方法
关于后续治疗费赔偿策略: 实际费用发生后,责任方应另提起诉讼解决。也可选择一次性支付,但仅限于医疗证明明确必要情况下。超出约定赔偿额的费用,责任方可合理范围内另行要求,法院不再受理,但双方可协商。涉及赔偿情况包括未治愈需继续治疗、去除固定装置、长期依赖特定药品或治疗方法、康复锻炼及整形手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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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判决后继续治疗的药发票上诉认可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只要与要证明的事实有关联,可以认可为证据,而且票据类书证属于重要证据。一【证据的价值】作为证据,最重要的就是能够说明问题,能够印证某一事实的存在性,与客观事件的发生有着必然联系。这其中包括直接证据和旁系证据。直接证据就是不需要其他旁证相关联,直接就可以说明问题、证实事实。旁系证据则需要与相关其他证据并联、串联在一起使用,起到一种辅助证据的作用。如果不能与事实本身相关联,则没有证据价值。二【《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三【证据的“三性”要求】所谓证据的“三性”指的是证据的客观真实性,证据的关联性,以及证据的合法性。必须同时具备“三性”,方可作为证据使用。最高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有如下具体的规定:第六十六条: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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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烫伤留下严重疤痕继续治疗能不能报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伤烫伤留下严重疤痕继续治疗能不能报问题解答如下, 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
2、工伤赔偿数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清单才能确定的3: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因工外出期间;
(六)在上下班途中;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1、劳动者需要先到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
(七)法律;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痊愈后再去相关机构进行伤残评定。相关法条、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待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到劳动能力鉴定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火车事故伤害的、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应当认定为工伤:医疗费
工伤烫伤留下严重疤痕继续治疗能不能报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伤烫伤留下严重疤痕继续治疗能不能报问题解答如下, 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
2、工伤赔偿数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清单才能确定的3: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因工外出期间;
(六)在上下班途中;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1、劳动者需要先到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
(七)法律;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痊愈后再去相关机构进行伤残评定。相关法条、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待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到劳动能力鉴定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火车事故伤害的、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应当认定为工伤: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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