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拆迁造成纠纷怎么办腾退

最新修订 |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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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关于厂房拆迁的腾退事宜并不是法律强行规定的,厂房的腾退主要取决于租赁合同当中的相关约定,厂房遭遇拆迁属于不可抗力事由,出租人是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如果承租人拒绝腾退,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处理。
厂房拆迁造成纠纷怎么办腾退

一、厂房拆迁造成纠纷怎么办腾退?

厂房腾退的办理流程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的,且无法协商处理的,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厂房拆迁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吗?

可以,可以单方解除厂房租赁合同的情形包括: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厂房拆迁需要支付哪些补偿金?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四、厂房拆迁造成的租赁合同纠纷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申请仲裁?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五、对厂房拆迁决定有争议申请行政复议需准备哪些材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按被申请人和第三人人数提交;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已作出的证据;对不作为申请复议,应提交本人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且所申请事项属于被申请人职责范围的必要证据材料;

4、其他必要的证据材料。

事实上,承租人在腾退厂房之前,征地主管部门也应该对承租人进行补偿,例如停产停业损失以及厂房拆迁过程中造成相关机器设备损毁的,当地主管单位都应该进行补偿,厂房拆迁时,相关的补偿金并不全部都是支付给出租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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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中明确规定,拆迁腾地期限,2015年7月20日前腾出土地,但我一直到2017年5月9日才收到土地主管部门的腾地告知书,2017年5月24日收到限期腾地决定书,我想请问,限期腾地期限2年后,土地主管部门才下发限期腾地决定书,这程序合法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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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厂房重置成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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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依法起诉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了不影响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情况下,诉讼期间可以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3、强制拆迁
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拆迁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必须以裁决为前提。对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强制拆迁。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二)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拆迁纠纷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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