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请评残的程序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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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由公司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准备劳动合同,医院的诊断证明,由专门的机构组成专家组进行工伤认定,是工伤申请评残的主要流程;遇到单位不给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况,劳动者可以自己提交申请书。
工伤申请评残的程序是什么

一、工伤申请评残的程序是什么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二、受工伤后辞职需要赔偿

1、不论是否工伤,一般职工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2、因为工伤辞职,虽然其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单位可以不支付,但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因此而剥夺。离职后依然可以请求工伤赔偿,工伤伤残的,可以请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前一补助金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可以要求支付的,后二项赔偿是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支付的。

如果在有关工伤待遇方面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指出的是,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申请工伤认定要遵循一定的流程,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下达书面的鉴定意见,确认劳动者伤残等级;员工辞职后依然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可以请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作为赔偿,但不能向单位索要经济补偿金和其他形式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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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怎么申请?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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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二)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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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伯是在一家送水公司里帮忙装货送水的,平时都是些体力活搬货,卸货什么的,然后由于工作量大,他一不小心就把被砸伤了,那么工伤评残程序的流程和标准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
  致残等级鉴定也称工伤评残,是劳动鉴定委员会在劳动能力鉴定技术小组认为工伤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需要评残的基础上,依据《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依赖护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别和评定。一共有十个级别。
  劳动鉴定与工伤评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性质上来说,劳动鉴定是工伤评残的基础。从程序上来说,是先鉴定后评残。从范Χ来说,劳动鉴定更大一些,即除对工伤(含职业病)进行鉴定外,还包括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的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其主要职能是从医务方面对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鉴定。而工伤评残相对来说更专业、更严格,其职能是对工伤和患职业病职工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的鉴定。二者的工作程序和判别依据也不同。但对于明显的工伤(含职业病)案例来说,工伤评残可以与劳动鉴定同时进行。
  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
  劳动鉴定程序:
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单λ审查后,向劳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鉴定表,并提交原始资料→调查→组织医疗鉴定→定级、发文。
  
1、 由工伤职工所在单λ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职工可直接申请;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 属因工伤残的, 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 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 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包括定期复查鉴定和处理争议的复查鉴定。一是,第13条有“定期复查伤残状况”的规定,主要是鉴定结论以医疗期满本次致残结局为依据,而残情有合并症的还要进一步治疗,有一些残情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加重,对此,进行定期复查并做出等级变更结论是必要的,这有利于职工和企业。目前定期复查的期限暂由各地规定。 二是职工对本次鉴定结论不服的问题, 按照第57条规定,职工可以申请复查,复查鉴定后还有疑义的,可以申请上一级劳鉴会重新鉴定,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当然不意ζ着省级结论永久不变,到定期复查时仍可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变更。 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因申报工伤与用人单λ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再次鉴定 第二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为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的单λ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不能再要求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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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在工厂上班的时候受了伤,现在打算申请赔偿,可是需要先做一个鉴定,请问一下2017工伤评残的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劳动鉴定程序如下:
1、 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 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 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 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 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因申报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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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何程序
1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及诊断报告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携带被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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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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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伤残鉴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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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如何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程序
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须向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详细填写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与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签订伤病职工个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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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堂哥开车子外出的时候,堂哥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堂哥交通事故中鉴定了堂哥的智力为七十二级,在申请交通事故赔偿了之后,交通事故智力评残72分能评几级,鉴定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也就是说,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注意事项就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在交通事故案件处理过程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事故责任的承担情况,他关系到将来的赔偿数额以及肇事方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而如今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法律上只是一份证据,当事人不能提出行政复议,虽然说可以在诉讼中对该证据提出异议,但如果你提不出充分的证据证明有异议,根据司法实践法院一般依据事故认定书,而当事人在发生事故后也很少主动收集现场证据,都是被动消极等待交警划分责任.所以在这里特别提醒受害者:在事故发生后一定要确认交警的现场笔录和勘察记录是否与实际一致,确认肇事司机以及肇事车辆的投保情况,在进行责任认定时,一定要尽力争取与肇事方协商责任处理,使肇事方负全责.在我们处理的案子中,有当事人跟我们说交警那边说主要责任在对方,但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下来,却是同等责任,甚至有个当事人向我们反应,等和肇事方去协商调解时,才知道肇事司机被掉包了,根本就不是当时的肇事司机,但由于当事人没有确认肇事司机的身份,找交警理论交警却失口否认,当时现场笔录没有确认这一点,现在又没有证据证明这个司机是冒名顶替的,所以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一定要确认以上几点,以防止个别肇事者通过非法途径意图逃避责任.
  2 另一个重要的方面是伤残等级的鉴定,这方面应该注意保存医院的详细住院资料,疾病诊断上一定要注意写详细,不要有遗漏.如脚关节处平台粉碎性骨折,要求写明不能只写胫腓骨骨折.
  3 出院时应注意出院证明书上要求写明住院期间的护理人数,出院后是否还需要继续护理,出院后休息时间,后续治疗费需多少钱,以及出院后需加强营养.
  发生交通事故,对于伤者来说是非常遗憾的事,谁都不想发生事故,但既然已经发生,过多的自责和埋怨都是于事无补,我们要做的是接下来要怎么去解决事情,最大的保护自身的利益. 根据我们在处理交通事故中积累的经验,在这里特别提醒事故受害者注意以下事项:
  一 事故发生后注意事项
  1 确定肇事司机身份、肇事车辆投保情况,为防止个别肇事者通过非法途径意图逃避责任.在我们处理过的案子案件当中,曾经就出现过肇事司机被掉包的事件.
  2 在确定对方责任保险金额的情况下,结合自身伤害程度,确定是否要查封对方车辆和其他财产.
  3事故发生后要尽快与有关交警交涉,尽量使对方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因为这关系到将来的赔偿数额。
  二 住院期间注意事项
  1 注意保存好住院资料以及各种发票(交通费发票、医疗费发票),要求每次就诊治疗都要在病例本上写得详尽具体,一些外购药品要求有医院的主治医生的医嘱或者证明确有需要.
  2 如果你是农村户口在深圳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者,并且有固定收入,在住院期间注意收集以下材料:事故发生前在深圳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有:
   居委会及房东的证明 辖区派出所证明 劳动合同 暂住证 房产证以及其他证明
  3 住院发生前在深圳有稳定收入的证明材料有:
   参加社保的 证明 公司出具的工资表以及停发工资证明 个体工商户的提供纳税凭证 连续固定的存折以及其他证明
  4 如果你有需要抚养的亲属,在住院期间就可以准备要家里出具抚养关系证明。
  三 出院后注意事项
  出院时要求主治医生在出院证明书上对以下情况作出陈述:
  1 住院期间的护理人数 (护理费依据)
  2 出院后是否还需要护理(后期护理费依据)
  3 后续治疗费多少(后续治疗费依据)
  4 住院时间天数以及出院后休息时间以及二次手术后休息时间 (误工费依据)
  5 是否需要配备残疾辅助器具( 残疾辅助器具依据)
  6 出院后加强营养补充(主张营养费依据)
  四 其他
  1 注意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有些受害者可能比较主张与对方和解,但对方通常表面上答复的比较好,但往往以各种理由来拖延时间,导致最后诉讼时效过了,那时再来找专业律师我们也是感到惋惜,在这里要提醒受害者就算是要和解,也要注意保存好和解的书面材料。
  2 鉴定注意事项 根据我们的经验鉴定应该早做,一般轻伤为受伤后三个月,重伤为受伤后六个月。有些伤者认为要等出院或者等做二次手续后才能做鉴定,这种认识是错误的,而且对自己很不利,一方面是可能会出现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导致到时候就会得不到法院支持;另一方面是有些伤情比较轻的,恢复比较快,如果迟了可能影响级别或者甚至评不上级别。尽早做鉴定对于伤情比较严重的,对于后续治疗费的鉴定影响也是比较大的.
  3 对于在上下班途中被机动车撞伤的可以得到交通事故和工伤的双份赔偿,注意个人申报工伤的期限为受伤之日起一年,单位为一个月,单位如果在一个月内没有申报的话,工伤所有的费用就应该由单位承担,所以在这里大家应该保存好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劳动合同,工号牌,工资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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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一个表弟出交通事故了,现在叫我过去帮忙做这个伤残评定,不知道这个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程序是怎样的呢?
[律师回复]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程序如下:
1.伤残评定时间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并致残的,应该什么时候进行伤残鉴定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实际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阻止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应该申请伤残评定。
之所以伤残评定要在治疗终结后做,是因为治疗终结后病情才得以稳定下来,不会对伤残鉴定的结论产生偏差。
2.伤残鉴定的申请
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当事人或其代办代理人应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当事人伤残鉴定的申请后,
3.伤残鉴定机构
(1)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通常情况下,鉴定机构都是当事人自己委托的。
(2)为什么要选择鉴定机构?
交通事故发生后,鉴定机构往往决定了当事人的伤残级别的评定,而伤残级别又直接决定了伤残赔偿金和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误工时间,护理时间,营养费等赔偿项目。如果当事人有精神损害的,还会影响到精神抚慰金。伤残一个级别的差异,赔偿往往会相差几万,甚至是几十万。
(3)鉴定机构如何选择?
首先,为了鉴定结论能被公安机关和法院认可,需要选择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关于鉴定机构资质查询,可以通过当地的司法局进行查询和询问公安机关、法院,一般上网查询就可以得知。
其次,也是对当事人最重要的一点,在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中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鉴定机构。要选择一家对自己有利的鉴定机构,并不是单纯的知道一些法律规定就可以,这需要建立在大量的案件时间基础上。当事人可以选择有经验的律师,律师能够通过判断当事人的不同情形,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去选择相应的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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