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对上班路线怎么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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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工伤保险对上班路线怎么认定,什么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相关的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对上班路线怎么认定

一、工伤保险对上班路线怎么认定

工伤保险对上班路线这样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合理路径的理解应当根据个案作出全面、正确、客观的理解,而不局限于惯常的、固定的、唯一的、单位指定的、最近的路径。比如:

职工从住处到单位有多条路线选择,职工选择哪一条路径都是为了到单位上班或者回家,这样都是可以的。在理解和认定“合理路径”时应当结合住处与单位的距离、路况条件、交通工具类型、交通拥堵情况、天气情况、偶然性事件的发生等因素综合、全面、客观、正确的理解。

二、什么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从这些内容里我们可以了解到工伤保险对上班路线是怎么认定的,一般合理的上班路线是指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的地方和自己居住的地方的合理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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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路上工伤认定怎么认定
1、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确定的时间或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到工作场所从事工作、开会、培训、劳动、文体等活动,都应理解为上班。2、“上下班途中”要求具有时间上的合理性与路线上的合理性。接下来,我们通过下文具体了解一下上下班路上工伤认定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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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你好,律师.我的朋友最近在去工作的路上受伤了,请问律师上班路上工伤认定 有路线规定吗?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上下班途中”一般应从行程路线、上(下)班合理时间和行程所需时间三个方面进行理解。
  
(1) 行程路线是指工作地点与居住地点间相对合理路线,居住地点包括单位提供的住地和本人常住地,或与上述住地同一城区的临时居住地。这里重点是“合理路线”的界定。一般应指职工在符合常理的时间与路线上离开家中到用人单位或离开用人单位回到家中的过程,并根据实际情形和行为目的性具体分析对待,对上班途中的理解要比下班途中适当广一些。如果职工早上去单位途中先去吃早餐再到单位,或下班后顺便买菜、接孩子放学回家等,应属上下班途中。如果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去其他地方办理与其工作或日常生活没有必然紧密联系的其他事务,则该过程不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但对其后的过程应区别对待,如是到单位去工作的过程可认定为上班途中,如是回家过程则不认定为下班途中。如职工下班后先与朋友聚会或去逛商场购物然后再回家,则其在去与朋友聚会或到商场途中及之后的回家途中,均不属于下班途中。
  
(2) 上(下)班时间是指正常工作或加班加点的开始(结束)时间。这里重点是“合理时间”的界定。是指合理的上下班作息时间。对于职工在迟到、早退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又没有向单位履行请假手续的,根据工作性质结合有关证据作出合理判断。但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很难掌握尺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形式与体制日益多元化,单位工作时间的界定亦日趋多样化。但大体可分为计件工作制和计时工作制。出于人性化的考虑,我们认为,对于计件制的职工,工作时间较灵活,迟到、早退直接影响其个人收入,所以该类情况下的迟到、早退一般理解为合理时间;对于计时制的职工,应视该职工一贯的作息规律而定,若屡发迟到、早退,单位又无处罚依据的,说明该单位默认该职工的灵活的作息时间,应视为合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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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路上工伤怎么认定
1、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确定的时间或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到工作场所从事工作、开会、培训、劳动、文体等活动,都应理解为上班。2、“上下班途中”要求具有时间上的合理性与路线上的合理性。接下来,我们通过下文具体了解一下上下班路上工伤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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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下班途中在铁路路线上遇车祸算几级工伤
[律师回复]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并享受有关的工伤待遇。如该职工及所在用人单位已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凡是职工在上下班必经路线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后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无论该职工及其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该职工都应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有关的工伤待遇按当地规定执行;如该职工及所在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的工伤待遇则由该职工的用人单位支付。按照上述规定; (四)患职业病的, 其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是次要责任,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你 首先看看这名员工是否是上班的必经路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五)因工外出期间,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六)在上下班途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工伤责任认定中“上下班途中”有没有特有的指定路线?如何界定“上下班途中”?
[律师回复]
1.职工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就是看该事故是否是伤者本人的主要责任,只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该事故是伤者本人的非主要责任以上的,才能认定为工伤,其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在责任明确的情况下,这里“上下班途中”成为认定工伤的关键点,正确的理解应为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合理路线。   
3.“上下班途中”一般应从行程路线、上(下)班合理时间和行程所需时间三个方面进行理解。  (
1) 行程路线是指工作地点与居住地点间相对合理路线,居住地点包括单位提供的住地和本人常住地,或与上述住地同一城区的临时居住地。这里重点是“合理路线”的界定。一般应指职工在符合常理的时间与路线上离开家中到用人单位或离开用人单位回到家中的过程,并根据实际情形和行为目的性具体分析对待,对上班途中的理解要比下班途中适当广一些。如果职工早上去单位途中先去吃早餐再到单位,或下班后顺便买菜、接孩子放学回家等,应属上下班途中。如果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去其他地方办理与其工作或日常生活没有必然紧密联系的其他事务,则该过程不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但对其后的过程应区别对待,如是到单位去工作的过程可认定为上班途中,如是回家过程则不认定为下班途中。如职工下班后先与朋友聚会或去逛商场购物然后再回家,则其在去与朋友聚会或到商场途中及之后的回家途中,均不属于下班途中。  (
2) 上(下)班时间是指正常工作或加班加点的开始(结束)时间。这里重点是“合理时间”的界定。是指合理的上下班作息时间。对于职工在迟到、早退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又没有向单位履行请假手续的,根据工作性质结合有关证据作出合理判断。但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很难掌握尺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形式与体制日益多元化,单位工作时间的界定亦日趋多样化。但大体可分为计件工作制和计时工作制。出于人性化的考虑,我们认为,对于计件制的职工,工作时间较灵活,迟到、早退直接影响其个人收入,所以该类情况下的迟到、早退一般理解为合理时间;对于计时制的职工,应视该职工一贯的作息规律而定,若屡发迟到、早退,单位又无处罚依据的,说明该单位默认该职工的灵活的作息时间,应视为合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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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路上如何认定工伤
1、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确定的时间或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到工作场所从事工作、开会、培训、劳动、文体等活动,都应理解为上班。2、“上下班途中”要求具有时间上的合理性与路线上的合理性。接下来,我们通过下文具体了解一下上下班路上如何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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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十学路口2条班马线,行人未走班马线,开车通过算不礼让行人吗
[律师回复] 斑马线不礼让行人会扣分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2、对于前两种情况,如果机动车未礼让的,将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而针对第三种情况,如未避让,则将给予罚款20至200元,记3分的处罚。
3、没有礼让行人,但是前方必然有车辆,所以一分钟后跑的最远距离是在前车后面;
4、礼让之后由于没有阻挡物,所以一分钟内加速之后最远距离仍然是前车后面,前车这两种情况下的移动是相同的。扩展资料道路通行规定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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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路上工伤怎么认定
上下班途中工伤需满足四项标准:在上下班规定时段内、往返工作地点的常规路线上、受害方无过失或重大责任、由机动车等交通工具造成身体损伤。符合这些条件才能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满足则按民事侵权寻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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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我表弟想要认定工伤,是因为他在工厂干活的时候机器突然发生爆炸了,结果就给他弄伤了,现在他还在医院呢,就准备申请工伤认定,对于工伤认定具体路线怎么写啊?
[律师回复] 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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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路上的工伤如何认定
1、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确定的时间或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到工作场所从事工作、开会、培训、劳动、文体等活动,都应理解为上班。2、“上下班途中”要求具有时间上的合理性与路线上的合理性。接下来,我们通过下文具体了解一下上下班路上的工伤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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