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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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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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非全日制用工是不需要经过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也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是可以通过口头协商的方式来约定具体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以及劳动报酬等相关的问题。这在《劳动合同法》第69条当中有明确的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一、非全日制用工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1、非全日制用工是不需要经过书面的劳动合同的。非全日制用工是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可以通过口头协议,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问题。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如何解除和变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解除的,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1、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的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协商变更,还可以协商解除。

2、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另一种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3、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有一点必须注意,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

在现实生活当中,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在性质,还有就是具体的用工方式方面都是存在着一定的差别的,比如说按照《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实际上非全日制的用工并不需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完全是可以通过口头的方式来确定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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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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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
按目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但是,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必须为其缴纳工伤保险,除工伤保险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则不是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


五,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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