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满十八岁能签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应当与没满18未成年工签订劳动合同。法律禁止用人单位招收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但文艺和体育单位经有关机关批准的除外。年满16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工,受法律特殊保护,禁止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招收未成年工的,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满一个月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二、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有哪些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名称是代表用人单位的符号,即注册登记时所登记的名称,相当于自然人的姓名。
住所,用人单位办事机构的所在地为其住所。有两个以上.办事机构的,以用人单位主要的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劳动合同文本中要记载的用人单位的住所必须标明具体地址。
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用人单位执行机关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在注册登记时必须标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合同中写明该单位的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姓名,是自然人区别于其他自然人的符号。劳动者的姓名以户籍登记,也即身份证上所载为准。
劳动者的住址,以其户籍所在的居住地为住所,其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居民身份证号码,即居民身份证上记载的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都必须载明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工种、岗位和劳动定额、工作的任务等。
工作地点,是指劳动者可能从事工作的具体的位置。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为履行劳动义务,在法律规定的标准下,根据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规定提供劳动的时间
(6)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7)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必须履行。《劳动合同法》之所以将社会保险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旨在将双方的法定义务在劳动合同中说明,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清楚地知道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也再次提醒双方必须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劳动保护,是指保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不受伤害。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正常工作所必需的条件,包括劳动场所和劳动工具。职业危害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对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情况严重的可导致职业病的发生。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中就职业危害的告知和预防措施等内容加以明确。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即按照《劳动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在劳动合同中载明的内容。
未满十八岁的人就是属于未成年人,如果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才能保障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不受到伤害,如果未进行签订的,用人单位是必须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给劳动者,同时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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