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担保范围,由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按法定范围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所以,几个人共有一套房产,个别共有人将其设定抵押,未经过其他共有人的同意,那么抵押无效。
不过,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没提出异议的,将会被视为同意,那么抵押就是有效的。
另外,订立房屋抵押合同时还要注意以下的事项:
1、房地产抵押要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一般地,当事人之间设立房产等不动产物权合同时,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从合同成立时生效。
所以,双方在意思自治下签订房屋抵押合同,并取得其他房屋共有人的同意并签字,那么该抵押合同即可生效。
但是房产抵押未登记公示,所以抵押权未发生,将直接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
2、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房产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为要式合同,所以确定办理房产抵押的,还需要订立书面抵押合同。
并且,只有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后,才能够一起拿去做不动产抵押登记。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签订抵押合同时约定。
如果没有约定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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