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最新修订 | 202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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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可以和公司进行友好的协商,也可以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选择劳动仲裁的方式去维权。公司在员工入职单位一个月的时间之内都未签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进行赔偿。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一、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和公司进行友好的协商,或者选择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只要员工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赔偿,补缴社保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赔偿。拒不执行的员工有权向劳动局申请仲裁

二、没签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部分地区需要提供)。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委不收费;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当事人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3、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三、法院判决处理仲裁时效问题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法律实务中,有的代理人或当事人在答辩中提出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诉讼时效属于两个概念,前者规定的是仲裁受理的时效期限问题,后者规定的是法院受理案件的时效期限问题。两者属于不同的处理领域,应当分别看待。

2、这实际上割裂了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仲裁与民事诉讼之间的关联关系。此种逻辑下,仲裁受理及时性和整个司法救济体系的统一性也将被破坏。司法实践中适用的实际上也不是按照该逻辑操作的,而是仍然按照最高院的上述司法解释执行的。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违法的行为,这种行为对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有着非常负面的影响的,因此是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向员工支付一定金额的双倍薪资赔偿的,同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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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可到。劳动仲裁申请人是员工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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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扩展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1日起实施58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之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机构核算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综上所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都应当在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后,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对于未缴纳的社会保险,劳动者在搜集证明双方劳动关系,以及自己在该企业从业时间的证据之后,可以向企业主张缴纳社会保险。如果企业拒绝缴纳,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控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给该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如果企业逾期仍然未予缴纳那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84条的规定,对该企业处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对于主要负责人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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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要如何维权
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公司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尽快按照规定补签劳动合同。也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公司。除此之外,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若是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再去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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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维权与补偿
未签劳动合同?不用担心,职工依法享有自入职次月起每月两倍薪酬的权利。维护权益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对仲裁裁决不满,可进一步向人民法院申诉,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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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维权,未成年能起诉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姓名权维权,未成年能起诉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姓名权维权,未成年可以吗
姓名权属于具体人格权,指自然人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姓名包括登记于户口簿的正式姓名,艺名、笔名等非正式姓名。现实生活中,侵犯姓名权的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分别是: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
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发现上述情形,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害等。
二、侵犯姓名权怎么赔偿
姓名权的损害是一种非财产的损害,它以精神损害为内容而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因为它体现的是人格利益而不是财产利益。姓名权虽无财产内容,但与权利主体的财产权有一定的联系,可以间接地导致姓名权主体的财产损害。根据最高关于确定民事精神责任的司法解释,姓名权受到侵害的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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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怎样维权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怎样维权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未签劳动合同员工如何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和公司双方实质上已形成法律上所讲的事实劳动关系,该劳动关系亦受法律保护。因此,员工完全可以通过法律保障自己的正当权益,可向所在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向所在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公司发放工资,并赔偿相应损失。
同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相关知识: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算工资
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划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支付直至签订劳动合同前一日,或劳动关系终止前一日。
但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应当计算至满一年前,也就是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最长只能计算十一个月。
由于超过一年后,双方就视为已经签订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对于2008年1月1日前已经用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2月1日前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的应当自2月1日起支付二倍工资,2008年1月1日之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不能就算二倍工资的。
未参保企业员工该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未参保企业员工该怎么维权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4)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5)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就以上纠纷,无法协商的可以提起仲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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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一般是可以直接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或者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在申请时就需要先提交仲裁的申请书,以及还有仲裁的证明材料,只要一旦受理自己的权益就可以获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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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房能否要求开发商维修
[律师回复] 尚未交房能否要求开发商维修,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应该给赔偿吗 根据我国《建筑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第六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在房屋尚未交付这个阶段,业主发现较为普遍的质量问题,有权向开发商进行反映并要求彻底修复。开发商不能以“没交房不能算质量问题”为由而拒绝修复。如果渗漏或其他质量问题是在房屋交付后才发现的,就得等到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业主的正常使用的,业主可依法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或者要求承担维修的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关于渗漏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为5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质量问题不能交房 开发商应给予赔偿 即将交付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业主无法按时得到房屋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业主需要先和开发商协商,要求开发商对房屋质量进行修复,并达到一个符合质量标准的修复结果,同时还可以要求对于业主不能及时获得房屋使用权要给予赔偿。如果协商不成,业主只能通过诉讼途径维权要求开发商赔偿。 提示业主再提讼前,先要找房屋检测机构对房屋出现的问题进行鉴定,这样房屋质量问题的因果关系就能确定,确定因果关系之后,就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赔偿责任。 对于房屋的维修,建议业主最好要求开发商赔钱然后自己来修,因为如果开发商来维修,他可以做表面工作,保证撑个两三年就行,但是根本性的问题解决不了。如果自行修复的话,就需要一个评估公司,评估问题发生的原因和所需的金额,以便跟开发商协商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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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未签劳动合同员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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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超过一年后,双方就视为已经签订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对于2008年1月1日前已经用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2月1日前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的应当自2月1日起支付二倍工资,2008年1月1日之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不能就算二倍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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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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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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