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办理土地过户地上房产如何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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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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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民法典中办理土地过户地上房产如何处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民法典中办理土地过户地上房产如何处理

一、民法典中办理土地过户地上房产如何处理

土地和房屋是不能分离的,所以办理土地上房屋转移登记时,在连同房屋一并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建筑物等设施随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而一并处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第三百五十七条【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建筑物等设施的流转而一并处分】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①通过转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的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

转让合同终止日期和建设项目完成日期不得超过原出让合同所规定的终止日期和建设项目完成日期,不得改变原出让合同所列的权利、义务和各项用地要求。

②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原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权利、义务全部随之转移。

③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④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如需改变原出让合同的规划用途,必须事先向土地主管部门和规划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方可进行转让。

⑤原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土地转让人必须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补签土地出让合同,缴付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出让登记手续后,才取得转让的合法权利,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理人,必须与转让人签订转让合同,并共同到土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换取土地使用证

⑥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如规定最高限价)来防止。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所以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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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划拨土地上的房产能否办理过户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民法典划拨土地上的房产能否办理过户,准予转让的条件及其方式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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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您好,请问民法典农民是否享有土地所有权
[律师回复] 农民不拥有集体土地亦或是国家土地的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一定地域范围的农民集体对其土地所享有的占有、支配、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土地所有权都是国家所有的。土地所有权目前是分为两种,分别是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权的一种,是指一定地域范围的农民集体对其土地所享有的占有、支配、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我国消除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土地改革和合作化运动的产物,对于发展农村和农业生产力,以及当前城镇化条件下确保农民在彻底离开土地之前不会永久丧失土地,具有重要意义。
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限制
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有权对集体土地进行占有、支配、使用、收益和处分,但集体土地所有权依法也受到限制。最重要的限制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得交易、转让,以及土地用途管制,任何人都不得非法改变集体所有土地的用途。
国家严格限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集体土地也不可进行商业性房产的开发建设和对外销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二条,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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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民法典对征用土地的补偿规定
[律师回复]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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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过户流程
1、办好房权证后,需带身份证、房产证、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测绘、评估,出具测绘图和评估报告。2、带着测绘图和评估报告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受理窗口申请办理。3、因办房权证已经缴纳契税等费用,只需缴纳登记费(工本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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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准备把我的土地给典当出去,因为对我来说也没有什么大用处了,咨询下土地典当合同格式
[律师回复] 合同编号:
  典当(借款)合同
  承典人:yjby
  住 所:yjby
  联系电话:
  出典人:
  身份证号:
  住所(址)
  联系电话:
  出典人因其所需向承典人申请典当业务,经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特制定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一、出典人将以下第 种作为当物典当给承典人:
  
1、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作为当物质押给承典人;
  
2、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屋产权(产权证号为: ,使用性质为: ,面积为: ㎡)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3、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土地(土地证号为: ,土地面积为: ,土地使用年限为: ,土地性质为: )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4、出典人以其位于的在建工程(国土证号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5、出典人以其所享有的的
  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给承典人。
  
6、其他:
  
二、当物估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为: 万元。(当物估
  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典人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出典人承担。)
  
三、当金数额双方协商确定为 万元。
  
四、日起至年月
  
五、承典人向出典人收取典当综合费用,典当月综合费率为当金数额
  的 %,出典人于每月的 日支付给承典人。
  典当当金利息按当金数额的 %的月利率计算,出典人应当按月/
  季度/一次性支付给承典人;当金利息按月/季度支付的,第一笔利息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此后的当金利息应当在下一个月/季度到期前支付。
  
六、出典人逾期支付典当综合费用和当金利息的,按应缴纳款额的每日向承典人支付违约金,如逾期缴款超过一个月则视为绝当,当物按本合同第十二条处理。
  
七、出典人如要求提前部份或全部归还典当当金需经承典人同意。如
  双方达成协议,出典人归还当金部份承典人不再收取当金利息和综合费用。
  
八、典当期限内及典当期限届满后五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当。
  续当期限由双方另行约定。续当前,出典人应当结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
  
九、典当期限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出典人应在五日内赎当或续当,逾
  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十、在符合以下第 种情况时,承典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出典人
  交付当金:
  
1、出典人将本合同当物交付给承典人并办理合同公证之日,承典人向
  出典人交付合同约定的当金,办理公证所需费用由出典人承担;
  
2、出典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了本合同当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办
  理合同公证之日,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合同约定的当金,办理抵押登记和合同公证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典人承担,如需购买保险的,投保义务人为出典人,保费由出典人支付;
  
3、其他:
  十
一、承典人在当物典当期间有权收取当物所生的孳息,孳息应当先
  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十
二、如发生绝当,出典人无条件同意承典人按下列方法处理绝当物
  品,承典人处理绝当物品时无需另行通知出典人:
  
(一)绝当物估价金额在叁万元以上的,双方约定由承典人进行选择,
  委托四川众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主张债权。绝当物处置后所得款项,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执行费、律师费等)后,所余部份退还出典人,不足部份承典人可向出典人追索。
  
(二)绝当物品估价金额不足叁万元的,承典人可以自行变卖或折价
  处理,损益自负。
  十
三、典当成交后,因当物所有权权属纠纷或其它非承典人的原因所
  引起的纠纷造成承典人损失的,由出典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
四、典当到期后,出典人全部履行了本合同项内所有应缴款义务后,
  承典人退还出典人当物或配合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本合同得以终止。
  十
五、本协议主体部分所预留地址为双方唯一联系地址,往来信函均
  以该地址为准。如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他方,未告知的,视为未变更。
  十
六、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十
七、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产权处、经管处、公证处
  各一份。
  十
八、本合同附件如下:
  
1、出典人身份信息的基本情况(附件一);
  
2、当物的权属证明及抵押登记证明(附件二);
  承典人: 出典人: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典当合同如上所述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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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中划拨土地使用证不过户吗
划拨用地也是可以办理过户的,但土地是属于划拨性质的话,在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的过程当中就比较繁琐一些。首先需要通过当地人民政府的审批,另外,我们在过户之前需要先向国土资源部门补交了土地出让金。否则的话,划拨土地不能不经过批准就私下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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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没过户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证没过户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还有就是相关的一些材料商后到国土部门来申请办理。目前我们国家所实行的是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制度,但是每个地方的要求政策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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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户主过世要过户吗?
​可以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应当出具与原来土地使用证人的身份关系,旧土地使用证,以及需要过户的人身份证,领取新的土地使用证,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资料是否合法有效、填写内容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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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律师回复] 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依照其规定。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 (一)停止侵害,也可以合并适用,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四)返还财产、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 (八)赔偿损失。第一百八十一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第一百七十七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第一百八十二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重作、更换; (六)修理、名誉、荣誉,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法律另有规定的,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第一百八十五条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不承担民事责任,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七)继续履行,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八十七条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依照其规定,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 (五)恢复原状; (三)消除危险,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财产权益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没有侵权人; (二)排除妨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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