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可获得哪些利益
破产制度是指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以其全部财产对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的法律制度。破产法是关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对其宣告破产,并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其全部财产进行清理分配或进行重整、和解等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企业破产法律制度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的破产行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破产制度对于债权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正常秩序、化解金融风险;
遏制各种逃废债行为;
有利于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一方面,对那些已经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来说,不对其进行破产宣告,允许其继续借银行的钱用于各项支出,实际上就是容忍其继续浪费社会资源。另一方面,破产法的内容并不限于企业破产清算,相反,破产法中还有重整、和解等程序,通过这些程序可以使陷于经营困境的企业暂时免受债权人的追讨,获得复苏的机会,从而最终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债权人可以通过企业的破产程序通过债权申报,部分地实现自己的债权。《企业破产法》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二、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
1.债权人的申请资格。
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
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
因此,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精神,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
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
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
2.债权人申请的形式条件。
根据司法解释,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有: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3.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
破产法第7条第2款规定: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
在这里,法律对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只规定了“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这并不意味着在债权人申请的情况下,破产原因的事实构成只有一项。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事实属于企业内部情况,债权人通常无法确知,因而不应要求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加以证明。
有鉴于此,破产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债务人应当自受理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如果债务人确实不具备破产法第2条规定的破产原因所要求的其他事实,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后,可以裁定驳回申请。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以其全部财产对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话是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作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