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是多久,土地纠纷要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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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土地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是多久,土地纠纷要怎么处理相关的法律规定。
土地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是多久,土地纠纷要怎么处理

一、土地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是多久

有土地违法行为,要追究违法人员责任的,如果不构成犯罪,行政处罚的期限是2年。超过2年未被发现的,不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二、土地纠纷要怎么处理

1、相互调解首先就是相互协商调解,也有的找自己家族里面比较有威望的老人来裁决。

如果不是牵涉到很大利益的土地纠纷,一般的通过家庭内的和解都能解决,毕竟都是自家人也比较好说话。

一般一个村里的人都有点沾亲带故的,所以调解起来一般也比较容易。

2、村委会调解如果是相互之间调解不了的土地纠纷矛盾,这个时候农民们一般都会找到村委会来调解。

因为农村土地的分配就是村集体进行的,所以对农民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了解比较清楚,而且村干部对村里各农民家里的情况也都比较了解,处理村民之间的矛盾也很有经验,因此在农村调解土地纠纷的过程中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3、县市仲裁如果村一级的委员会无法解决农民之间的土地纠纷问题,那么农民们还可以向更高一级的县市申请仲裁

我国有专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其中就明确规定了农民土地出现纠纷之后仲裁的具体流程及方式。

如果农民们需要申请仲裁的需要提前了解这部立法,对仲裁的具体形式以及内容了解清楚,这样才能很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土地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一般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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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承包相关的土地的时候,和别人发生了矛盾,我认为我属于无罪,想要起诉对方,咨询下土地行政纠纷诉讼时效多久?
[律师回复] 行政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2014年11月修订后的新《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关于涉及不动产的行政诉讼,有两个期限,一个是6个月的一般诉讼时效,另一个是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20年是一个绝对期限,超过这个期限,人民法院不再受理。

  关于土地行政纠纷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原《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为“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199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意见(试行)》规定为“当事人实际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时计算”。2000年《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2014年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又恢复规定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但是,对于涉及不动产行政诉讼20年绝对时效的起算点,无论司法解释还是新的《行政诉讼法》都规定从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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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村里面有一块土地可是政府没经过允许就租给其他人开发,请问政府出售土地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律师回复] 一般诉讼时效
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
特别诉讼时效
指针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而制定的诉讼时效。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分类
一、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3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二、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规定诉讼时效为三年。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为四年。
三、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时效具有强制性,任何时效都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时效的延长、缩短、放弃等约定都是无效的。以上是对政府出售土地纠纷诉讼时效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您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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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承包土地出现了问题,准备最近去起诉了,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追诉时效是什么,方式是什么
[律师回复]
1、和解。和解是指争议双方在没有第三方参与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程序简单,有利于实现纠纷的及时解决,因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所有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解决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在申请调解、仲裁之前,当事人都可以自行和解。
2、调解。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和疏导下,依据一定的法律规范劝导双方当事人,促使其交换意见,互谅互让,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调解的程序简便、灵活,并有利于实现双方的相互谅解,因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所有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在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之前,都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
3、仲裁。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发生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依法按照仲裁程序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作出裁决的活动。相对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的程序也比较简单,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因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如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依法解决发生在当事人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活动。诉讼解决方式与其他几种纠纷解决机制相比,最大的特征在于以国家公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司法机关人民法院介入其中,具有强制力和终局性,因而是处理绝大多数纠纷的最后屏障。
和邻居家就某块土地的使用权发生了纠纷,应该怎么解决?这种纠纷通常是由何种主体处理的?土地确权政策原则纠纷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土地确权六类常见纠纷处理原则
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
承包面积小于实际种植面积的,各村尊重历史、尊重农民意愿,对农户承包地原四至范围内的实测面积,应据实确权登记给原承包户,对超出的部分承包地不得强制收回。
已被占用拿到补偿的原则上扣减
对承包地被依法征(占)用,已得到相应补偿,在确权登记工作中,一律从承包地块的面积中减除,进行变更登记。
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
对因国家、省、市、区建设道路被用作取土用土,且无法复垦的承包地,仍按原农村二轮承包面积确权登记,在备注栏内注明取土面积及用途,但对征用后的承包地多出的应当确认有承包户以防止发生新的纠纷。
公益用地占用的分情况处理
对村组内所建公路、机耕路、塘、坝、渠、学校、办公室等生产公益事业占用的承包地,已办理征用手续并给与补偿的,不在计入承包地。未享受一次性补偿的,仍按原农村二轮可承包面积确权登记,在到户清册备注栏中注明情况。
二轮承包后村里又有调整过土地的
对二轮土地承包后,个别组以大稳定小调整的形式进行土地调整的,可以按照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原则,在不违背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由组民实行民主协商,形成决议,可依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
未批先建改变用途的,不予确权
对于农户未经依法批准,自行在承包土地上建房变成宅基地的以及其它设施的,暂不登记,对获准建设房屋的不再列入确权登记范围。
以上是关于土地确权政策原则纠纷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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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土地纠纷的原因包括土地价值越来越高。土地承包政策难以调和众人需求。土地流转、征用等活动增多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农村政策,农村土地纠纷一般可以通过3种途径解决:1、基层调解组织解决。2、土地纠纷仲裁机构解决。3、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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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们村里发生了许多不愉快的事情,有关于土地权属的,我在这里想请问一下律师,就是土地权属纠纷行政诉讼可以吗?或者有什么别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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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由此可见,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鉴于医疗纠纷专业性极强,实践中一般采用“知道”而非“应当知道” 的标准,具体来说,即患者知道有损害后果发生时,可以以此作为三年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或损害后果出现后一段时间,患者通过某种途径知道权利被侵害(即知医院有过错)时,也可以作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但最终损害后果出现后超过20年患方未的,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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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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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对于他们村里的划拨土地的纠纷十分的不满意,现在准备去起诉,划拨土地使用权纠纷无效怎么处理的
[律师回复]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应申请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时应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耐心的说服工作,讲明利害关系。
3.既要符合法律法规,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
4.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
  当事人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持下自愿达成的协议,应当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和双方当事人盖章。调解协议书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为双方当事人履行法律的依据。如果当事人不愿调解或不服调解,或在调解成立后调解协议书送达前反悔的,依照法律规定,都可以直接要求人民政府处理。
  调解时不能带有自己的感情,不能决而不调,也不能久调不决。调解时间越久,越会给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带来麻烦和被动。行政调解不成时,要及时进入处理阶段。
  三、民政府处理
  人民政府处理即所谓的行政处理。《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乡级人民政府处理的土地纠纷主要是因为主体一方或双方为个人的土地权属争议,争议范围不大,数量少,情节不太复杂。
  为了及时解决土地纠纷,方便群众,这类纠纷宜由乡级人民政府处理。但是情节复杂,影响较大的权属争议,处理后牵涉登记、发证,因乡级人民政府无权登记、发证,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处理为妥。但乡级人民政府可以承担受理。
  行政处理是仲裁的一种形式,可参照《仲裁法》相关规定进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时,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应先认真审阅争议双方提交的申请书、答辩书及有关证据材料。要调查事实、核实证据、查阅有关历史资料和原始凭证,并可请有关部门协助调查或现场勘察。在争议的基本事实调查清楚后,依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后,要制作《土地纠纷处理决定书》,决定书要写明下列各项: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地址以及代理人、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申请理由,争议的事实和要求。
3.处理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
4.处理结果。
5.不服处理的补救措施等。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理土地纠纷时,要注意审查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书及有关证据材料,如发现有下列问题,受理机关在收到处理申请书?7个工作日内,应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
1.申请人与争议的土地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的具体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
3.无具体的处理请求和事实依据。
4.不作为争议案件受理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案件、土地违法案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等案件。受理机关如发现上述问题仍然进入处理程序,将很可能使自己陷入尴尬境地。具体办案人员如果和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应及早回避。当事人如对《土地纠纷处理决定书》不服,可在接到决定书?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在?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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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争议发生后先由当事人之间协商解决。所谓协商,就是指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之间在权属发生争议后,各方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照法律的规定,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争议。如果争议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则协商成功。如果协商不成或者协商达成了协议而另一方又反悔,不履行协议,他方可以依照本条的规定提请人民政府处理。
2.当事人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政府处理。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处理。人民政府收到争议案件后,一般是对当事人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进行行政裁决。其中人民政府的调解是依据事实和法律对当事人进行调停,促使争议各方当事人进行和解。如果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不愿意进行调解,人民政府则依法进行裁决。一般来讲,具体工作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承办,但作出处理决定须以人民政府的名义并出具处理决定书。该决定书须加盖人民政府处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的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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