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如何申报,工伤鉴定流程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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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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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工伤鉴定如何申报,工伤鉴定流程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工伤鉴定如何申报,工伤鉴定流程

一、工伤鉴定如何申报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工伤鉴定流程

1、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时间),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资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4、专家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视伤情程度从医疗卫生组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誉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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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如何申报,工伤鉴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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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伤等级鉴定流程是什么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做鉴定。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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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A申请工伤鉴定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鉴定程序
1.鉴定申请
(1)职工或其单位对省辖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省劳动保障厅直管的行业单位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可直接向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
(2)申请人除提交申请报告外,因工(职业病)致残的,应按照要求填写《省职工因工(病)致残程度(等级)鉴定证明书》一式4份,并附工伤(职业病)证明件的复印件、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工伤医疗的病历等有关资料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的,应按要求填写《安徽省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证明书》一式3份,并附病历等材料。
2.鉴定受理
(1)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登记
(2)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是否受理意见,并通知申请人
(3)根据申请材料,视情况确定是否调查取证
(4)在劳动能力鉴定医疗专家库中,按分类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3人或3人以上单数),对伤残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专家组诊断
(1)由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人员介绍被鉴定人基本情况及伤(病)情
(2)专家鉴定组成员审核被鉴定人的有关材料,并视情况作相应的临床检查
(3)鉴定专家遵循回避的原则,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B16180-)标准或《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要求,在《医疗专家组诊断报告书》中,提出本次临床诊断意见和符合标准的某条某款的意见,签名交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
(4)必要时,劳动鉴定委员会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
4.委员会鉴定
(1)召开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成员会议,由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被鉴定人情况和每位医疗专家在《医疗专家组诊断报告书》中的意见
(2)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成员根据被鉴定人的相关情况、专家成员意见和工伤政策规定,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5.签发鉴定结论
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所作出的鉴定结论,签发《安徽省职工因工致残程度(等级)鉴定证明书》或《安徽省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证明书》。
二、工伤认定
工伤不同于其他人身伤害。工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经法定程序认定为工伤.因此,发生工伤后,依法进行工伤认定非常重要.。需要强调的是,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等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三、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
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是每个职工特别关心的问题。根据规定,工伤职工应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造成残疾的,应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以上伤残待遇并不是每个工伤职工都全部享有,即使应当享有也不能一概而论,根据伤残程度不同,享有的标准和获得的补偿数额也不同。造成死亡的,应享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鉴定费、交通费、营养费,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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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流程申请鉴定期限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简易程序申请鉴定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对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期限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但是,《证据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适用通知》)对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期限却没有作出规定,以致当事人在收到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后虽有异议或不服,但不积极、主动申请重新鉴定,有的当事人甚至故意拖延重新鉴定的期限,使得案件不能得以及时审结,影响了办案效率的提高,造成了不良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影响。
根据《证据规定》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为:当事人对人民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而申请重新鉴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不服该鉴定结论并申请重新鉴定。属于前一种情形的当事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人民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存在《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后一种情形的当事人,必须有证据足以反驳对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否则,人民不予准许重新鉴定。
关于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期限,在审判实践中大致存在以下几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应在收到鉴定结论后的15日内提出。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在收到鉴定结论后的30日内提出。
第三种观点认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收到鉴定结论后的15日内提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收到鉴定结论后的30日内提出。
第四种观点认为,应在一审程序的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第五种观点认为,应在二审程序的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第六种观点认为,应在再审程序的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所持的意见,认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应在收到鉴定结论后的15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应在收到鉴定结论后的30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所持的意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因为15天时间较短,不利于保护普通程序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第二种观点所持的意见,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因为30天时间较长,不利于简易程序案件的及时审结。第四种观点、第五种观点及第六种观点所持的意见,不仅不符合我国的立法宗旨,而且会拖延案件的审理期限,还会浪费审判资源,给当事人造成诉累,故是不可取的。
笔者认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大多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当事人能够在收到鉴定结论后的15日内,对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提出证据,证明鉴定结论是否存在《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
一,也能够在15日内提出足以反驳对方当事人委托有关部门作出鉴定结论的证据。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尽管较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案情疑难复杂,权利、义务关系较难查清,且当事人的争议较大,但当事人能够在收到鉴定结论后的30日内,对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提出证据,证明鉴定结论是否存在《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
一,也能够在30日内提供足以反驳对方当事人委托有关部门作出鉴定结论的证据。
申请重新鉴定,是对己经作出的鉴定结论再次提出的鉴定申请。该申请鉴定的期限应当与上次申请鉴定的期限一致,否则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法理要求,也会与《证据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发生矛盾与冲突,还会对法律的统一性、严肃性造成不良影响。事实上,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将申请重新鉴定的期限确定为收到鉴定结论后的15日内,这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中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举证期限的相关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将申请重新鉴定的期限确定为收到鉴定结论后的30日内,这与《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期限是一致的。另外,第三种观点所持的意见,与《适用通知》所规定的内容也不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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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工伤鉴定后报销流程是什么?
1、通常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程序,工伤认定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单,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员工身份证等材料。2、工伤医疗过程中,请工伤员工向医疗机构说明是工伤,医院用药的时候会注意,此时注意不要划社保卡,走手工报销流程,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进行工伤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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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申请司法鉴定的八个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9
一)、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
三)、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
四)、补充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
五)、重新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
六)、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
八)、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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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鉴定包括哪些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申请工伤鉴定包括哪些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鉴定流程
1.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应当认定为工伤情形: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申请做工伤认定,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由单位在事发后30天内,受伤者或家属在事发后1年内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在伤情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因工负伤待遇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条件,即未经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是不会受理的。
劳动仲裁的时效为发生争议后的60天内,可以在事发后的60天内,向单位住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单位为其做工伤认定及伤残鉴定;也可以在拿到劳动保障局的工伤认定书后的60天内,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按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申请伤残鉴定的流程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申请伤残鉴定的流程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级(100%)到第级(10%),每级相差10%。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委托书)或律师事务所委托书;
2、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片及诊断报告;
3、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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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流程
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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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鉴定包含哪些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鉴定流程
1.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应当认定为工伤情形: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申请做工伤认定,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由单位在事发后30天内,受伤者或家属在事发后1年内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在伤情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因工负伤待遇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条件,即未经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是不会受理的。
劳动仲裁的时效为发生争议后的60天内,可以在事发后的60天内,向单位住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单位为其做工伤认定及伤残鉴定;也可以在拿到劳动保障局的工伤认定书后的60天内,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按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申请工伤鉴定包含什么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鉴定流程
1.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应当认定为工伤情形: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申请做工伤认定,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由单位在事发后30天内,受伤者或家属在事发后1年内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在伤情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因工负伤待遇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条件,即未经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是不会受理的。
劳动仲裁的时效为发生争议后的60天内,可以在事发后的60天内,向单位住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单位为其做工伤认定及伤残鉴定;也可以在拿到劳动保障局的工伤认定书后的60天内,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按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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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伤鉴定认定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深圳工伤鉴定认定申报流程主要包括四步。1、申报。2、受理。3、调查。4、认定。受理部门: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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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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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法医鉴定程序医鉴定时间是多久,法医鉴定多少钱 法医鉴定程序: 向你的审判庭提交申请鉴定的申请书和鉴定所需要的所有检材(病例,拍的片子之类); 由审判庭递交到司法鉴定组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会做审批表和委托函,前提是你在申请时同意由原审指定鉴定机关,如果不希望由指定鉴定机关的话可以申请报高院,由高院摇号确定鉴定机关,这个就是随机的了; 将你的所有鉴定材料连同手续一起交给鉴定机关进行鉴定,在结果出来后,鉴定机关送回由审判庭再跟你进行联系。 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运用医学、生物学、人类学及物理、化学等方面的知识对与人身有关的活体、尸体及生物物证等的检验鉴定工作,从而取得死亡原因、伤害程度、凶器种类、血型分析、事实确认等结论性意见。 法医鉴定结论是三大诉讼法的重要证据种类,由于其与人身密切相关,决定了法医鉴定在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案件性质的重要根据,同时又是鉴别案内其他证据是否真实的重要手段。可以说,法医鉴定工作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司法公正与否。被鉴定人在接受检验时必须与鉴定人密切配合,必须向鉴定人提供真实的全部治疗病历、检查报告单、各种摄片,不得造假,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法医鉴定时间是多久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法医鉴定费用是多少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基准价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或者在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的基础上制定浮动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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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怎样鉴定,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
提出申请,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专家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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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请问工伤鉴定申报材料和申请流程是什么?我的一个同学最近需要做工伤鉴定,不知道具体的办理流程。
[律师回复] 可以先申报单位,如果单位统一就可以直接申请。
工伤认定
工伤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
报工伤步骤:
1.到劳动局申报,申请工伤认定,填写事故报告
2.在一个月内准备好病志,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故调查表,工伤认定申请表,若不是本人还需要授权委托书(填单位名称的地方盖公章,签字的地方按手印)
3.等待审核,审核后会返给个人工伤认定书
4.申请工伤鉴定,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病志及工伤鉴定申请表到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5.递交材料后,会得到鉴定通知单,上面有什么时候到哪里鉴定
6.鉴定时必须本人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CT或其他材料
之后等待结果就可以了。
通常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程序。
工伤认定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单,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员工身份证等材料,建议到当地工伤部门领取申请单及一应材料说明。
工伤医疗过程中,请工伤员工向医疗机构说明是工伤,医院用药的时候会注意,此时注意不要划社保卡,走手工报销流程,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进行工伤报销。
一般工伤报销是100%的。当然这仅是医疗费用,公司在停工留薪期要照常支付员工工资。如果伤残定级,在解除(有些伤残情况公司不能主动解除)或终止时还要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基金除支付医疗费用外,还要支付伤残补助和伤残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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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申请流程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伤残鉴定具体如何申请 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 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1)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2)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3、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4、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5、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6、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7、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延伸补充: 工伤伤残待遇标准是怎样的 1、工伤共分十级,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这种就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24月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社保支付);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75%-90%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社保支付),直到退休。 2、5-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享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16月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社保支付);单位无法安排工作的,有两种解决办法:一是按月支付伤残津贴(60%-70%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单位支付),直到退休;二是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见省市规定。 3、7-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享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12月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社保支付);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见省市规定。 如果是因工死亡的,将享受待遇:丧葬补助金(6月上年月社平工资,社保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8-60月上年月社平工资,社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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