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受工伤应当是按照实际的赔偿项目来进行赔偿的,医疗费应当是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发票为准,构成伤残等级的情况之下,还需要赔偿一次性伤残赔偿金。
第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第三、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第四、住院治疗所需的医疗费用、陪护费、生活费等都应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的单位按月支付。
第五、在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第六、如单位不给予合理的赔偿,可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工伤赔偿的项目是什么?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法律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在当代的社会如果能够认定为工伤,是需要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工伤项目的赔偿的,但是这也并不是绝对的,主要就是因为有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规避相关责任的承担,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这个时候用人单位权自担赔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