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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超过申报期限能报销吗
劳动者超过工伤待遇申报期限,无法获得工伤认定的,仍可以以普通民事案件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请求。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造成工伤认定机会的丧失其没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工伤申报时限是多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简单来说,发生工伤后30天内,单位必须申报,单位不申报的,职工个人可在发生工伤一年内自己进行申报。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职工医疗终结后一年内办理职工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需要说明一点申报工伤医疗费用时申请拨付对象为单位的,工伤保险核销后的医疗费用是拨付给单位的。
以上就是关于“工伤超过申报期限能报销吗
”的相关规定,超过工伤申报期限的工伤事故是无法申请工伤报销的,只能以普通的民事纠纷要求单位赔偿相关损失,这时如果单位不存在过错,那么劳动者就无法获得赔偿,因为我们一定要把握好时间,单位不按时申报工伤,我们可以自己去,按照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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