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过失犯罪要开除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曹静律师
曹静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93人
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公职人员过失犯罪要开除吗,公职人员过失犯罪,哪些情形可以不予开除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公职人员过失犯罪要开除吗

一、公职人员过失犯罪要开除吗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个别不开除党籍的需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应当开除公职。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公职人员过失犯罪,哪些情形可以不予开除

1、必须是过失犯罪。

相对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且不少过失犯罪系缺乏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造成,具有一定的偶然性,特别是对有受害人的过失犯罪来说,在犯罪人员认罪悔罪、赔偿损失后,也易取得受害人的谅解,有效减轻社会危害性。

2、必须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与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等刑罚相比,此类刑罚属传统观念中的“轻刑”,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有条件保留公职可以释放较好的执法效果。

3、要从严把握“案件情况特殊”情形。

一般情况下,以开除为原则,不开除为例外。

只有具备“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条件,才可以不予开除。

建议以下情形可考虑保留公职:

一是政治素养较好,业绩突出或者曾作出重大贡献,保留公职有利于地区、行业事业发展;

二是专业技术水平高,在本地区、本行业或者本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型人才,成果丰硕,保留公职有利于继续作出贡献、服务群众的;

三是具有家庭困难、身体不好、临近退休等特殊情况,开除公职可能严重影响生活的;

四是涉及国防、外交、民族、宗教等极个别特殊案件,需要保留公职;

五是保留公职可以充分体现执纪执法综合效果的其他情形。

此外,保留公职的情形不宜“一刀切”,要综合考量,既要防止“好人主义”思想作祟而滥用,也要避免因担心被问责而不用。

要做好区域和系统的平衡,对本地区或系统易发多发、影响恶劣的过失犯罪,从警示角度考虑,保留公职更应从严控制。

4、必须严格落实报批程序要求。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公职人员过失犯罪是否需要开除”的相关内容,一般要看案件实际情况及影响、单位的决定等,根据案件情况而定。

希望有帮助到您。

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相关的问题,欢迎到律图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这儿有专业律师为您提供解答,祝您生活愉快!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5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8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职人员过失犯罪要开除吗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2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6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7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0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3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7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4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0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1****62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7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0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6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3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7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3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公务员过失犯罪开除公职吗?
公务员过失犯罪是会开除公职的;一般情况之下对于过失犯罪的那么就会处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不被开除公职的也会被处分,同时还需要向上一级部门进行审批,这都是有规定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因为手下员工犯错.公司以管理失职为由将管理人员开除.公司该怎样赔偿
[律师回复]
1、除非员工违法、违规、违章,公司可以随时开除员工,其他情形下都要支付相应补偿金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是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开除员工不需要补偿或赔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图网律师。
快速解决“”问题
当前618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因为手下员工犯错.公司以管理失职为由将管理人员开除.公司该怎样赔偿
[律师回复]
1、除非员工违法、违规、违章,公司可以随时开除员工,其他情形下都要支付相应补偿金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是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开除员工不需要补偿或赔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图网律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公务员过失犯罪开除公职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公务员过失犯罪开除公职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行政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8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务员过失犯罪开除公职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公务员过失犯罪开除公职吗,过失犯罪的认定是怎么样的?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行政类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国有公司、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背离市场活动的基本原则,必然会使国有公司、企业的正常活动遭到破坏,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损害从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就国有公司、企业直接的主管人员来说,主要有以下一些表现,不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对市场需求不作可行性分析和论证,不听取各方面意见,独断专行,致使企业经营决策发生重大失误;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对于损公肥私,化公为私,侵吞、侵占、私分、挪用公司、企业财产的违法犯罪现象置若罔闻;在经济交往活动中由于种种原因上当受骗后,不主动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违反规定动用企业资金炒股票、期货;违反规定批准拆借资金等。
本罪属结果犯,行为,只有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时,才构成犯罪。所谓严重亏损,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亏损足以使其丧失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导致严重亏损的原因很多,包括经营管理不善、天灾人祸、不可抗力等,但构成本罪客观方面的“严重亏损”只能是由于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行为造成的。所谓破产,是指国有公司、企业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或债务人申请,被人民依法宣布其消灭的行为。这里所谓无力清偿,是国有公司、企业缺乏清偿债务的能力的客观状态,债务人对于清偿期届满并且债权人已请求清偿的债务,在一定期间内一般(而非个别情形)并且持续(而非暂时的、短期的情形)处于不能清偿的状态。这里应注意以下四个问题:
(1)正确认定清偿能力。清偿能力通常由资金、信用和生产力(技术、设备材料、劳动力等)三部分组成。只有同时不具备这三个条件,缺乏继续清偿债务的能力,才能认定为无力清偿。
(2)无力清偿的债务,必须是清偿期已经届至,并经债权人请求履行而不能清偿的债务;
(3)无力清偿的债务,必须是一般并且持续不能清偿的债务。所谓一般,是指清偿对象是众多的,而不是个别的债权人。所谓持续,是指不能清偿在时间上的不间断性,必须在相当长的期间内是持续的,因一时资金周转不灵,而暂时没能清偿,不能认为是无力清偿;
(4)无力清偿是债务人客观上不能的经济状态,它与债务人的主观判断和意愿无关,与债务人故意停止的主观行为也不相同。
行为,还须造成国家利益的重大损失才能构成本罪。一般而言,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严重亏损、即已造成国家利益的重大损失,但仍有待有权机关进一步确定。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行为人的行为虽是直接故意的,但其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却不是直接故意的,亦即,其并不希望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其对此损害结果的发生多出于过失,亦不排除间接故意。
在职公务人员如有家属犯罪,会被开除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在职公务人员如有家属犯罪,会被开除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职公务人员家属犯罪不会被开除的。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公务人员违反相关纪律,或者不称职可以被开除或者辞退,家属犯罪不会被牵连,也不会被开除。《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五)压制批评,;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七)、行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九),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十
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十
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等活动;(十
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十
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十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十
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事业单位职员过失犯罪应开除吗?
事业单位职员过失犯罪不一定会被开除,这是由于事业单位职员只有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才有可能会被开除。而刑事法律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过失犯罪一定会受到诸如罚金、拘役等的刑事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是否单位犯罪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是否单位犯罪问题解答如下, 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国有公司、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背离市场活动的基本原则,必然会使国有公司、企业的正常活动遭到破坏,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损害从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就国有公司、企业直接的主管人员来说,主要有以下一些表现,不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对市场需求不作可行性分析和论证,不听取各方面意见,独断专行,致使企业经营决策发生重大失误;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对于损公肥私,化公为私,侵吞、侵占、私分、挪用公司、企业财产的违法犯罪现象置若罔闻;在经济交往活动中由于种种原因上当受骗后,不主动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违反规定动用企业资金炒股票、期货;违反规定批准拆借资金等。
本罪属结果犯,行为,只有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时,才构成犯罪。所谓严重亏损,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亏损足以使其丧失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导致严重亏损的原因很多,包括经营管理不善、天灾人祸、不可抗力等,但构成本罪客观方面的“严重亏损”只能是由于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行为造成的。所谓破产,是指国有公司、企业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或债务人申请,被人民依法宣布其消灭的行为。这里所谓无力清偿,是国有公司、企业缺乏清偿债务的能力的客观状态,债务人对于清偿期届满并且债权人已请求清偿的债务,在一定期间内一般(而非个别情形)并且持续(而非暂时的、短期的情形)处于不能清偿的状态。这里应注意以下四个问题:
(1)正确认定清偿能力。清偿能力通常由资金、信用和生产力(技术、设备材料、劳动力等)三部分组成。只有同时不具备这三个条件,缺乏继续清偿债务的能力,才能认定为无力清偿。
(2)无力清偿的债务,必须是清偿期已经届至,并经债权人请求履行而不能清偿的债务;
(3)无力清偿的债务,必须是一般并且持续不能清偿的债务。所谓一般,是指清偿对象是众多的,而不是个别的债权人。所谓持续,是指不能清偿在时间上的不间断性,必须在相当长的期间内是持续的,因一时资金周转不灵,而暂时没能清偿,不能认为是无力清偿;
(4)无力清偿是债务人客观上不能的经济状态,它与债务人的主观判断和意愿无关,与债务人故意停止的主观行为也不相同。
行为,还须造成国家利益的重大损失才能构成本罪。一般而言,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严重亏损、即已造成国家利益的重大损失,但仍有待有权机关进一步确定。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行为人的行为虽是直接故意的,但其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却不是直接故意的,亦即,其并不希望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其对此损害结果的发生多出于过失,亦不排除间接故意。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8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过失犯罪判除缓刑开除公职吗
因为过失犯罪被判处缓刑的话肯定会被开除公职的,因为在《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当中有规定,如果公务员依法被人民法院判处了刑罚的话,那么单位是必须要给予开除处分的,对于这些受过刑事处罚的当事人来讲,以后也不能再考取公务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失信人员如何解除
[律师回复] 解除失信名单方式:1、被执行人对失信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纠正。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进行审核,申请成功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被执行人;2、被纳入失信人名单的期限为2年,情节严重则延迟1-3年。期限届满以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会被撤销3、失信人为未成年人的,不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处罚 > 公职人员过失犯罪要开除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