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地公告在哪里看被征收人可以到

最新修订 |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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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土地征地公告在哪里看被征收人可以到,征地的补偿费规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土地征地公告在哪里看被征收人可以到

一、土地征地公告在哪里看被征收人可以到

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查询。《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第四条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第五条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二、征地的补偿费规定

1、土地补偿费的概念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为补偿被征地和原土地使用单位的经济损失而向其支付的款项。

其实质是对农民在被征用的土地上的使用性质,长期投工和投资的补偿。

土地征用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2、土地补偿费的计算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3、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费用收取标准菜地,是指城市郊区为供应城市居民吃菜,连续三年以上常年种菜或养殖鱼虾等的商品菜地和精品鱼塘。

城市人口(不含郊县人口,仅指市区和郊区的非农业人口,下同)百万以上的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

城市人口50万~100万的市,每征用1亩菜地,缴纳3000-5000元。

在京、津、沪所管辖县征用为供应直辖市居民吃菜的菜地,也按该标准缴纳。

城市人口不足50万的城市,每亩缴纳3000-5000元。

在同一城市,对中央和地方的建设项目征地,按同一标准收取。

房屋拆迁都是有公告期的,一般在这次拆迁开始之前给出公告内容,土地征地的公告可以直接在村里面的固定地方看,也可以是直接向人民政府查询,如果没有公告就拆迁的,是属于程序违法行为,以上内容整理完毕,如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到律图网做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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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何判断征收评估报告是否合法:  
(一)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条
第一款“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不是按照该条款产生的评估公司都不具有合法性。征收人更不能直接指定评估公司。  
(二)评估公司应在其核准的资质等级范围内开展评估工作,评估公司在超越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已经失效或没有资质的情形下形成的评估报告无效。从业的估价师应该持有有效注册证书,持证上岗。否则,无权出具评估报告。  
(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十二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如果没有进行实勘的,属于程序性违法,形成的评估报告也不应作为房屋作价依据。  
(四)《评估办法》规定出具正式报告后应当送达给被征收人。我国采用的是送达主义,即文件送达给当事人后才对其产生法律效力,不送达不生效。不公示、不送达也剥夺了被征收人的异议权。违反法定程序、侵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评估报告不具有合法性。  
(五)《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估价报告应当由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加盖房地产估价机构公章,并有至少2名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而且应由估价师本人签字确认,不得以盖章代替个人签名。少于2人或者以盖章代替个人签名的评估报告不具有合法性。  
(六)评估结果显失公平,严重背离房地产市场价格,或者存有漏项等都不能视为有效评估报告,不能作为最终定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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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看征信报告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请先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三、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含首页、自建住房贷款,住房装修贷款。
七、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5)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5)借款人持《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大厅开具《放款通知书》;

6)借款人持《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放款通知书》到委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⑤《抵押合同》。相关提示,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购买以盈利为目的房屋时,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四,携带前
①-
③项资料,或全部结清剩余贷款本息、结婚证(所有部分原件及复印件A4三份),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类别有:新房贷款、户口薄,户主页、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各3份(正反两面);
②还款存折(卡);
③《委托贷款合同》;
④提前还款时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受理单》、扣款凭证:提前部分还款时;

4)借款人及其配偶持双方身份证与银行工作人员一起到房管部门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如有逾期请先在还款帐户内存入足够的资金;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原件1份、公积金办理注意事项(
1)前去公积金办理时,必须携带所有证件的原件;

2)夫妻双方都到场,首付利率不变。因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应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正常还款满12个期后;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
2)提前部分还款时,所还本金额最低不少于上一期贷款本金余额的40%;

3)提前还款只能还3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及流程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
3)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上的号码,姓名必须一致;(
4)提前结清或正常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方可办理房产抵押撤除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
⑥担保费发票、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产信息备案表》;注:办理提前还款业务应避开借款人当月正常还款日;(
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2份;(
4)购房人与公司签订的《商品房房买卖合同》;(
5)总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
6)《住房公积金卡》。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和结清须知(
1)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
2)上述机构将审批通过的贷款资料传递到委托银行;(
3)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其配偶持双方身份证到委托银行签约处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可申请提前部分还款;(
2)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缴存不正常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二次房贷,本人页),外地户口还需暂住证原件;(
2)借款人结婚证复印件2份、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服务大厅办理贷款申请手续、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注意:不是所有的公积金中心都提供以上类别的贷款,待贷款管理系统处理掉您的贷款逾期本息再办理该业务。
六、办理公积金的流程(
1)申请人本人持购房资料(《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首付款收据、)夫妻双方身份证,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3次之内没有还清就无法提前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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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征收土地如何告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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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时,发布征地公告的主体是谁?
土地征收时,发布征地公告的主体是地方人民政府,但是必须是县及县以上,县级以下的地方人民政府是无权进行征地公告的,在人民政府公告之后,属于征地范围内的被征地户应当积极主动的到当地的人民政府进行征地登记,并且国家征收土地的,应当对被征地人进行征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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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要看夫妻双方的征信报告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是就个人而言的公积金贷款需要严格审查《个人信用报告》,只要报告内容显示申请人银行卡近24个月内有连续逾期3期(含)或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记录,贷款近24个月内有连续逾期3期(含)或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记录的,均不予贷款。有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看近5年的个人信用报告情况。各地规定时间有差异,具体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为准。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为如下几项: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定比例交纳首期购房款;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5、个人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中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因银行管理等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6、没有其他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7、偿还包括拟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各类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贷支出后,应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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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征收土地怎么分配的
①土地被全部征收,其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剩余部分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②已确权确地到户的土地被部分征收或征用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其余20%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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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税费如何征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征收税费如何征收
对土地征收的税费有土地使用税。
一、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
根据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镇的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
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式: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纳税人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前,应先在税务机关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填写《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完成后,即可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申报时应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
三、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
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何分期缴纳应问一问你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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