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合同的效力是如何划分

最新修订 |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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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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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合同的效力是如何划分

一、民法典合同的效力是如何划分

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当事人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附条件合同的效力如何

认定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

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根据本条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附条件,即附条件的合同。

所谓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者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者不生效的限制条件的合同。

所附条件是指合同当事人自己约定的、未来有可能发生的、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种合法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

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符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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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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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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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合同的效力如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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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
2、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无效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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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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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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