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有户口是否拥有居住权,居住权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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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有户口是否拥有居住权,居住权有哪些

一、民法典有户口是否拥有居住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户籍只是一种法律文书,居住权需要签订书面的居住权合同并办理登记来取得,不是有户口就有了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居住权有哪些

法律特征

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2、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

出租人的房屋。

3、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

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属于支配权的一种。

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5、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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